2.被保險人的房屋因被盜而遭受的損失,但不包括古董字畫;
3.被保險人被搶劫或搶奪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被保險人所在地發生群體性騷亂等活動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5.被保險人是幹部的,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遭受的人身傷害和損失。
綜合保險簡介
綜合保險的全稱是綜合社會保障保險,是當地政府為轄區群眾向保險公司購買的壹種商業保險,目的是保障轄區群眾在遭受壹些意外時能夠得到損失賠償。被保險人的房屋被盜,最高可賠償1萬元,因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可賠償1萬元至2.5萬元。壹般情況下,政府買綜合險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每年都會續保。每戶每年保費40元,由政府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