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上首飾、手鏈、佛珠等的外發加工。都是騙局。無壹例外都是騙子編造的“發財”故事。他們是騙子,以各種名義騙錢,定金,材料款,押金,物流費,保險費,執照費。這些詐騙可能與被指控的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但也可能是像李鬼和騙子壹樣的網上騙子。
3.利用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訂合同,利用個人銀行賬戶(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作為收款、收費賬戶,是這類詐騙的共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