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建築就是西方國家的人們用泥土,磚,瓦,石材,木材;(近代用鋼筋砼,型材)等建築材料按照西方人的構成理念建築成的壹種供西方人居住和使用的空間,如住宅,橋梁,體育館,窯洞,水塔,教堂,寺廟等等。
古西亞建築:
古西亞建築在兩河流域和波斯的建築兩河下遊的文化發展最早,同埃及約略同時。
公元前四千紀,在這裏建立了許多小小的奴隸制國家。
公元前19世紀之初,新巴比倫王國分取了亞述帝國的西半壁河山,即兩河流域南部、敘利亞、巴勒斯坦及腓尼基,重建新巴比倫王國(公元前626~前538年),也叫迦勒底王國。
巴比倫王統壹了兩河下遊,甚至征服了上遊。
古希臘建築:
古希臘的建築藝術,則是歐洲建築藝術的源泉與寶庫。古希臘建築風格的特點主要是和諧、完美、崇高。而古希臘的神廟建築則是這些風格特點的集中體現者,古希臘的“柱式”,這種規範和風格的特點是,追求建築的檐部(包括額枋、檐壁、檐口)及柱子(柱礎、柱身、柱頭)的嚴格和諧的比例和以人為尺度的造型格式。
古羅馬建築:
古羅馬的建築藝術:是古希臘建築藝術的繼承和發展。如果說,古希臘人崇拜人是通過崇拜“神”來體現的話,那麽,古羅馬人對人的崇拜。古羅馬的建築理論家維特魯威,在其《建築十書》中曾經指出,建築的基本原則應當是“須講求規例、配置、勻稱、均衡、合宜以及經濟”。這可以說是對古羅馬建築特點及其藝術風格的壹種理論總結。從而在屋頂造型方面,出現了在古希臘建築中很難見到的“穹拱”屋頂。正是這“穹拱”屋頂,成為了古羅馬建築,特別是房屋類建築與古希臘房屋類建築最明顯的區別。以“圓”為主的風格,是典型的古羅馬建築的特點。代表:古羅馬大鬥獸場、古羅馬的潘泰翁神廟(又稱萬神殿)。
拜占庭建築:
拜占庭”原是古希臘的壹個城堡,公元395年,顯赫壹時的羅馬帝國分裂為東西2個國家,西羅馬的首都仍在當時的羅馬,而東羅馬則將首都遷至拜占庭,其國家也就順其遷移被稱為拜占庭帝國。拜占庭建築的特點,主要有四個方面:第壹個方面是屋頂造型,普遍使用“穹窿頂”。第二個特征是整體造型中心突出。那體量既高又大的圓穹頂,往往成為整座建築的構圖中心。第三個特點是它創造了把穹頂支承在獨立方柱上的結構方法和與之相應的集中式建築形制。其典型作法是在方形平面的四邊發券,在四個券之間砌築以對角線為直徑的穹頂,仿佛壹個完整的穹頂在四邊被發券切割而成,它的重量完全由四個券承擔,從而使內部空間獲得了極大的自由。第四個特點是色彩燦爛奪目。代表:君士坦丁堡的聖索菲亞大教堂。
羅曼建築:
羅曼建築的典型特征是:墻體巨大而厚實,墻面用連列小券,門宙洞口用同心多層小圓券,以減少沈重感。西面有壹、二座鐘樓,有時拉丁十字交點和橫廳上也有鐘樓。中廳大小柱有韻律地交替布置。窗口窄小,在較大的內部空間造成陰暗神秘氣氛。樸素的中廳與華麗的聖壇形成對比,中廳與側廊較大的空間變化打破了古典建築的均衡感。
哥特建築:
哥特,原為參加覆滅古羅馬帝國的壹個日耳曼民族,其稱謂含有粗俗、野蠻的意思。它是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人,因厭惡中世紀的黑暗而“贈”給中世紀建築的。習慣上人們將與中世紀的這種主要建築風格壹致的建築,均稱為“哥特式建築”。大多是教堂建築。中世紀占統治地位的意識是宗教意識,特別是基督教意識。哥特式建築的總體風格特點是:空靈、纖瘦、高聳、尖峭。尖峭的形式,是尖券、尖拱技術的結晶;高聳的墻體,則包含著斜撐技術、扶壁技術的功績。而那空靈的意境和垂直向上的形態,則是基督教精神內涵的最確切的表述。高而直、空靈、虛幻的形象,似乎直指上蒼,啟示人們脫離這個苦難、充滿罪惡的世界,而奔赴“天國樂土”。外觀的基本特征是高而直,其典型構圖是壹對高聳的尖塔,中間夾著中廳的山墻,在山墻檐頭的欄桿、大門洞上設置了壹列布有雕像的凹龕,把整個立面橫聯系起來,在中央的欄桿和凹龕之間是象征天堂的圓形玫瑰窗。
巴洛克建築:
巴洛克,是產生於文藝復興高潮過後的壹種文化藝術風格。它的外文為Bar-oque,意為畸形的珍珠,其藝術特點就是怪誕、扭曲、不規整。巴洛克建築風格的基調是富麗堂皇而又新奇歡暢,具有強烈的世俗享樂的味道。它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特征:第壹,炫耀財富。它常常大量用貴重的材料、精細的加工、刻意的裝飾,以顯示其富有與高貴。第二,不囿於結構邏輯,常常采用壹些非理性組合手法,從而產生反常與驚奇的特殊效果。第三,充滿歡樂的氣氛。提倡世俗化,反對神化,提倡人權,反對神權的結果是人性的解放,這種人性的光芒照耀著藝術,給文藝復興的藝術印上了歡快的色彩。完全走上了享樂至上的歧途。第四,標新立異,追求新奇。這是巴洛克建築風格最顯著的特征。采用以橢圓形為基礎的S形,波浪形的平面和立面,使建築形象產生動態感;或者把建築和雕刻二者混合,以求新奇感;又或者用高低錯落及形式構件之間的某種不協調,引起刺激感。代表:巴洛克大師波洛米尼設計的聖卡羅教堂、意大利羅馬的特列維噴泉。
文藝復興建築:
文藝復興建築是歐洲建築史上繼哥特式建築之後出現的壹種建築風格。十五世紀產生於意大利,後傳播到歐洲其它地區,形成帶有各自特點的各國文藝復興建築。意大利文藝復興建築在文藝復興建築中占有最重要的位置。文藝復興建築最明顯的特征是揚棄了中世紀時期的哥特式建築風格,而在宗教和世俗建築上重新采用古希臘羅馬時期的柱式構圖要素。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師和藝術家們認為,哥特式建築是基督教神權統治的象征,而古代希臘和羅馬的建築是非基督教的。他們認為這種古典建築,特別是古典柱式構圖體觀著和諧與理性,並同人體美有相通之處,這些正符合文藝復興運動的人文主義觀念。
洛可可風格:
洛可可風格出現於18世紀法國古典主義後期,流行於法、德、奧地利等國。洛可可主要是壹種室內裝飾風格。它是在反對法國古典主義藝術的邏輯性、易明性、理性的前提下出現的柔媚、細膩和纖巧的建築風格。它的主要特點是壹切圍繞柔媚順和來構圖,特別喜愛使用曲線和圓形,盡可能避免方角。在裝飾題材上,常常喜用各種草葉及蚌殼、薔薇和棕櫚。以質感溫軟的木材取代過去常常使用的大理石。墻面上不再出現古典程式,而代之以線腳繁復的鑲板和數量特多的玻璃鏡面。喜用嬌嫩的色彩,如白色、金色、粉紅色、嫩綠色、淡黃色,盡量避免強烈的對比。線腳多用金色,天花板常塗上天藍色,還常常畫上飄浮的白雲。此外還喜歡張掛綢緞的幔帳和晶體玻璃吊燈,陳設瓷器古玩,力圖顯出豪華的高雅之趣。然而,它的格調卻因裝飾手法的過於刻意,往往是脂粉之氣過濃,高潔之意不足;堆砌、柔媚有余,自然韻雅不足。代表柏林夏洛登堡的“金廊”和波茨坦新宮的阿波羅大廳 。
古典復興建築:
古典復興建築是十八世紀60年代到十九世紀流行於歐美壹些國家的,采用嚴謹的古希臘、古羅馬形式的建築,又稱新古典主義建築。當時,人們受啟蒙運動的思想影響,崇尚古代希臘、羅馬文化。在建築方面,古羅馬的廣場、凱旋門和記功柱等紀念性建築成為效法的榜樣。當時的考古學取得了很多的成績,古希臘、羅馬建築藝術珍品大量出土,為這種思想的實現提供了良好的條件。采用古典復興建築風格的主要是國會、法院、銀行、交易所、博物館、劇院等公***建築和壹些紀念性建築。這種建築風格對壹般的住宅、教堂、學校等影響不大。
折衷主義建築:
折衷主義建築是十九世紀上半葉至二十世紀初,在歐美壹些國家流行的壹種建築風格。折衷主義建築師任意模仿歷史上各種建築風格,或自由組合各種建築形式,他們不講求固定的法式,只講求比例均衡,註重純形式美。隨著社會的發展,需要有豐富多樣的建築來滿足各種不同的要求。在十九世紀,交通的便利,考古學的進展,出版事業的發達,加上攝影技術的發明,都有助於人們認識和掌握以往各個時代和各個地區的建築遺產。於是出現了希臘、羅馬、拜占廷、中世紀、文藝復興和東方情調的建築在許多城市中紛然雜陳的局面。
功能主義建築:
功能主義建築是認為建築的形式應該服從它的功能的建築流派。自古以來許多建築都是註重功能的,但到了十九世紀後期,歐美有些建築師為了反對學院派追求形式、不講功能的設計思想,探求新建築的道路,又把建築的功能作用突出地強調起來。隨著現代主義建築運動的發展,功能主義思潮在20世紀20~30年代風行壹時。本來講求建築的功能是現代主義建築運動的重要觀點之壹,但是後來有人把它當作絕對信條,被稱為“功能主義者”。他們認為不僅建築形式必須反映功能,表現功能,建築平面布局和空間組合必須以功能為依據,而且所有不同功能的構件也應該分別表現出來。
現代主義建築:
現代主義建築是指二十世紀中葉,在西方建築界居主導地位的壹種建築思想。這種建築的代表人物主張:建築師要擺脫傳統建築形式的束縛,大膽創造適應於工業化社會的條件、要求的嶄新建築。因此具有鮮明的理性主義和激進主義的色彩,又稱為現代派建築。現代主義建築思潮產生於 十九世紀後期,成熟於二十世紀20年代,在50~60年代風行全世界。從60年代起有人認為現代主義建築已經過時,有人認為現代主義建築基本原則仍然正確,但需修正補充。70年代以來,有的文獻在提到現代主義建築時,還冠以“20年代”或“正統”字樣。
後現代主義建築:
20世紀60年代以來,在美國和西歐出現的反對或修正現代主義建築的思潮。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現代主義建築成為世界許多地區占主導地位的建築潮流。但是在現代主義建築陣營內部很快就出現了分歧 ,壹些人對現代主義的建築觀點和風格提出懷疑和批評。1966年,美國建築師文丘裏在《建築的復雜性和矛盾性》壹書中 ,提出了壹套與現代主義建築針鋒相對的建築理論和主張,在建築界特別是年輕的建築師和建築系學生中,引起了震動和響應。到二十世紀70年代,建築界中反對和背離現代主義的傾向更加 強烈。對於這種傾向,曾經有過不同的稱呼,如“反現代主義”、“現代主義之後”和“後現代主義”,以後者用得較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