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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數據:
許昌教育局有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協調政府事務;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和調研;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宣傳、檔案、安全、計劃生育等工作;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審核,負責本機關的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的協調工作。
2.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和獎勵;負責教師資格管理;規劃和指導中等以下學校教育行政人員和校長(含幼兒園園長)隊伍建設;接收師範院校畢業生檔案;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的任務。
3.行政審批科。負責上級非學歷學校(機構)辦學許可證的年檢;負責教育網站和網校的前置審批;負責教育網站和網校的年審;管理全市教育基礎設施項目和教育基礎設施投資;參與制定教育基礎設施投資和管理的相關政策;負責市級教育基礎設施投資和資金管理;負責編制市級教育基礎設施項目計劃;負責監督和指導市級教育基礎設施項目的程序和項目實施;擬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規劃的實施和執行。
4.資金管理科。參與制定教育籌資和教育撥款的相關政策;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市政府直屬學校及下屬單位教育經費預決算的編制;監督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落實;負責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宣傳;指導學校總務和後勤工作,監管國有資產;擬定市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做好市屬學校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5.基礎教育科。綜合治理全市基礎教育,著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指導基礎教育和課程改革;指導全市中小學德育、信息技術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負責全市幼兒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教材和教具的選擇和訂購;負責指導初中入學、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發放;
負責指導全市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項目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才培養和應用;負責指導教育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的配置;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以及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社會用字;組織和指導中小學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援外和援外項目,負責對外交流和漢語推廣工作,開展與外國及港澳臺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6.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和改革,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性文件和教學評價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率先在職業學校招生;
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協調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職業院校(中職、高職、本科)專業體系銜接和成人高等教育機構評估工作,負責協調我市高校上級交辦的相關工作;組織和指導中等職業教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青少年掃除文盲的管理和指導工作;協調和指導社區教育。
7.教師培訓科。擬訂全市教師培訓的規劃和長遠計劃;全面管理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的培訓和培訓;指導師範教育的教學改革;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資格的評審工作;參與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負責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師德建設。
8.體育健康藝術教育處。制定體育、健康、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指導學校體育、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組織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研和社團活動;協調學校代表團參加重大體育比賽和藝術展覽;指導學生進行軍事訓練和國防教育;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
9.學校安全組。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消防安全和校車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校舍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受理教育系統來信來訪,處理相關信訪案件;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定期排查不穩定因素,做好教育系統穩定工作。
10,教育督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教育督導組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所轄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履行教育職責;建立督學責任區,聘請督學,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教育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青少年掃除文盲工作進行監督、評估、檢查和驗收;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控和評估工作;承辦同級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11,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組織並監督實施社會力量辦學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受理社會力量辦學申請。
12,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工作。制定黨委的方針、規則、政策和工作意見,貫徹執行上級黨委的指示;負責市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黨務工作。
13,監察室。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監督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督對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查處本系統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重大違紀違法案件。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黨紀教育和廉政教育。
參考資料:
許昌市人民政府-許昌市教育局信息公開指南
許昌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