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彪買我是因為她想讓我嫁給張,做張家的上門女婿。結婚的時候我22歲。我還不夠大。先辦個婚禮吧,等我大了再領證。那時候觀念陳舊,有點封建,註重香的傳承。如果家裏沒有兒子只有女兒,妳就招上門女婿
而且,張彪是殺豬的,賣豬肉的。雖然他很有錢,但是據說張彪很迷信。不知道從哪裏聽來的,如果他殺的東西太多,就會早死,報應甚至會落到他女兒頭上。破解的辦法就是讓陽氣在他家。而且,要論屬龍,的年齡應該不會比張大。簡而言之,很復雜。
迷信的張彪想出了招女婿進來的辦法。結婚證的事以後再說,先辦婚禮。張原來的閨房成了新房。
婚禮當晚,張身著壹襲紅色旗袍,靜靜地坐在床上,緞子般的秀發,高高盤起,露出白皙的脖頸,旗袍完美貼合身材,完全勾勒出張動人的曲線。
旗袍開叉的地方,還能看到壹雙美腿,修長勻稱,美得令人窒息。我對此很著迷。
小說內容試讀:
雖然我知道張不喜歡我,但我沒想到張會打我。但是,我終於明白了,雖然張彪想要壹個女婿,但是張不願意,因為她是被她爸爸逼的,所以她選擇了我。
不然條件合適的人應該不少。為什麽非要選我這個弱小又年輕的鄉下人?就是好控制。就算我被張打了,我也不敢還手。畢竟,張是張彪的親生女兒,跟我不壹樣。
張告訴我,在家裏我會在親戚面前裝成夫妻,但回到房間我會老老實實睡在地板上。
我挺怕張,不僅因為張的性格有點潑辣,還因為張太漂亮了。然而,我只是壹個可憐的屌絲,內向而懦弱,甚至我覺得我配不上張。所以,即使婚後壹直睡地板,我也毫無怨言。
甚至,我還是覺得很幸福。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和這麽漂亮的美女同處壹室。而且,雖然張對我很冷淡,但是除了第壹天打我耳光,她從來沒有碰過我。比在家時不時被後媽打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