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之前,原告(起訴方)要盡可能的了解被告(被訴方)的財產狀況,比如是否有房產、車輛、股權、銀行存款、支付寶存款等。只有在原告明確知道被告的哪些財產需要保全的情況下,法院才會受理訴訟保全申請,並根據原告的要求查封、扣押、凍結被告的財產,防止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
2.準備財產保全所需的擔保。
原告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需要提供擔保,申請被告財產保全需要提供等值的擔保。擔保可以是現金、銀行擔保、車輛、房屋等。,這要根據當地法院的實際要求和自身情況而定。如果原告不能提供擔保,法院將駁回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確定擔保金額的參考標準:
(1)銀行賬戶內資金被保全的,不得超過被保全資金的30%;
(二)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不得超過被保全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同期市場交易價格的30%;
(三)對車輛、機器設備等動產進行保全的,不得超過被保全的車輛、機器設備等動產在查封期間的折舊費用;
(四)保留非上市公司股權或投資權,不得超過被保留股權或投資權出資額或轉讓額的30%;
(五)對古董、字畫、知識產權等財產的保全,不得超過被保全財產市值的30%。
3、正式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
財產保全申請書應寫的內容:a .申請保全人的身份證明、送達地址、聯系方式;b .申請財產保全的事實和理由;c .爭議或索賠的標的;d .要保護的具體和明確的財產;e .擔保財產的保全或資信證明,或不提供保全擔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註意的事項。
(二)雙方身份證明文件
原告為個人的,交其身份證及復印件;如果是法人,上交工商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如果被告是個人,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果被告是夫妻,需要證明夫妻關系;
是法人的,提交工商局印制的企業機讀檔案。
(3)如果申請保全的財產清單和權屬證明材料是房屋,可以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打印不動產登記表,需要委托書復印件,提供不動產權屬編號,繳納建設費。
(4)保函
單位由法定代表人蓋章簽字,個人必須親自到法院簽字。
(5)擔保財產清單及權屬證明材料
比如房產證的原件和復印件。擔保財產所有權人的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