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4-4?收音機
張是壹名個體熟食加工者。2018年度取得生產經營收入20萬元,其中生產經營成本、費用、稅金654.38+08萬元(含購買非營運汽車8萬元)。另外,個人文物拍賣收入30萬元,無法提供原值證明。文物被文物部門認定為海外歸國文物。下列關於張2018個人所得稅納稅情況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汽車費用可以稅前扣除。
b、生產經營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53500元。
C.按照文物拍賣收入的3%繳納個人所得稅。
d .文物拍賣所得應並入生產經營所得,壹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b
解析選項a錯誤根據《稅收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與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扣除。故非營運汽車支出8萬元,不得稅前扣除。
選項b是正確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20-(18-8)-0.35×9-0.5×3 = 5.35(萬元)。
選項c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和規範個人取得拍賣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按照轉讓所得的3%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拍賣物品經文物部門鑒定為境外返還文物的,按照轉讓所得的2%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選項d錯誤。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對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其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全部應稅所得,分別征收個人所得稅。因此,文物拍賣收入不並入生產經營收入,而應按“財產轉讓收入”項目計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