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壹)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
(二)承擔部屬中小學、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
(三)指導部屬中小學校的意識形態和黨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監督黨的統壹戰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四)負責管理下屬中小學、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指導幹部隊伍建設。
(五)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指導中小學德育課程教育教學。
(六)統籌管理教育和體育系統的人才工作。
(七)負責教學體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校園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
(八)制定本縣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負責基礎教育管理,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負責義務教育的協調和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礎教育教學政策,推進素質教育。指導教育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