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投機分子為了敲詐車主的錢財而尋找機會故意制造的“車禍”。
警方公布主要“碰瓷”類型:
1、人肉“碰瓷”:“碰瓷”者用自己的身體故意碰撞那些車速並不快的車輛。
2、開車團夥“碰瓷”:常見於高速路,壹般有兩輛車合作,故意造成被“碰瓷”對象因違章而剮蹭到“碰瓷”者的車輛。常伴有暴力威脅手段。
3、物品“碰瓷”:將壹些物品放在妳的車周圍,導致妳不小心撞上,然後謊稱是貴重物品被撞壞,索取賠償。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遇到碰瓷時相關找證據的方式:
1、行車記錄儀:能高清記錄車頭周圍的所有路況,錄制的視頻是發生交通事故後定責的關鍵物證。
2、尋找現場人證: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儀,求助現場的圍觀群眾作證。
3、監控攝像頭:遇到“碰瓷”應盡快報警,街頭巷尾多有高清監控攝像頭,可通過警方查看。
人民網-機動車司機遇“碰瓷” 憑三條件可“免責”
百度百科-侵權責任法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