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現場看房買賣雙方約定日期,在約定的日期壹起去看房。買家會根據自己的需求對房屋、周邊環境、小區進行考察,並查看賣家提供的證件,確定購買意向。
3.簽訂合同如果買方同意買房,買賣雙方可以簽訂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就房屋的位置、產權狀況、銷售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產權辦理等事項協商壹致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首付款,並簽訂至少三份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買家不想直接簽訂買賣合同,也可以在交了定金之後簽訂定金協議,約定壹個日期,交了首付,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
4.與賣方簽訂買賣合同並支付首付款後,申請貸款的買方可將所購房產及相關權益抵押給銀行,銀行將貸款提供給買方作為買方除首付款外的購房價款。但如果賣方所售房屋未還清貸款,買方需要要求賣方還清貸款並註銷抵押後才能辦理貸款等相關事宜。
5.簽訂貸款合同買受人應向銀行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保證書等必須提交的文件。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後,與購房者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進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公證,並同意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資金劃入指定賬戶。
6.稅費過戶買賣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過戶,並按規定繳納契稅、個稅、增值稅等稅費。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審核相關文件,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不符合要求的將被剔除,禁止上市交易。
7.取得房產證的買賣雙方在房產管理部門完成產權變更登記後,將交易資料移交發證部門,買受人持《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通知書》在發證部門申請新的產權證。賣方交房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二手房交易流程結束。
鄭州市二手房交易所需費用
壹、產權登記費:
1.住宅:60元/套房。
2.非住宅:400元/件。
二、繪圖材料費用:20元/戶。
三、交易費用:
1.住宅:經濟適用房、改革房:3元/平方米;其他:6元/m2。
2.非住宅:0.5%。(4)契稅(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征收:4%。
3.繼承的房屋免征契稅(5)土地收益和土地出讓金(鄭州市財政局征收:土地收益僅在單位房屋出售時繳納,按地段、按房屋面積征收。整個城市分為八個地段,征收標準為6。
33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僅在房改、經濟適用房出售時繳納,按地段、按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收取。全市分為八個地段,征收標準為14-100元/平方米。(6)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征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