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記載春秋時期齊國用鐵制農具耕地,這是中國最早用鐵制農具進行農業生產的文字記載。在湖南、江蘇等地的春秋墓葬中,已經發現了壹批鐵農具。戰國時期寫的《山海經》記載的鐵礦山有30多座。新中國成立以來,北至遼寧,南至廣東,東至山東半島,西至陜西、四川,包括七個古國的廣大地區,均有戰國鐵器出土,種類和數量繁多。五十八件鐵制農具,包括犁頭、鋤頭、斧、鐮、斧等。,在河南省輝縣的魏墓中已有發現。其中有兩個V形犁頭。雖然結構還很原始,沒有翻土的裝置和鏡子,但他們已經能破土劃溝了。在河北省興隆縣發現了壹處戰國晚期燕國冶鐵手工業遺址,有87件帶有鑄造工具的鐵模,包括鐵模、鐵鋤、鐵鐮刀等。在河南省登封市新鄭縣和告成鎮發現的朝鮮冶鐵遺址中,有許多原始的水平疊層鑄造圖案,說明疊層鑄造技術在戰國時期就已發明。這種分層鑄造法是將許多件逐層堆疊,壹次鑄造多個鑄件。從這些考古發現來看,戰國時期南北的農具種類和形式並沒有太大的區別。個體生產是封建農業的標誌,個體生產的發展速度首先取決於鐵制農具的供應。冶鐵手工業的發展和鐵農具的廣泛使用,為封建農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物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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