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費用:因職業病進行診斷治療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
2.住院夥食補助:因公出差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夥食標準的壹定比例支付;
3.康復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準支付;
3.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通用輔助器具標準支付;
5.帶薪停工期間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6.生活護理補貼:經傷殘評定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標準支付生活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