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達拉宮、大昭寺、甘丹寺、藏王墓、江孜山宗康營遺址、古格王國遺址壹直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目前,西藏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8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處,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64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余處。
“文化大革命”期間,和中國其他地方壹樣,西藏的許多文物遭到破壞。文革後,政府加強了對文物的保護。從1989到1994,中央人民政府撥出5500萬元巨款和大量金銀等珍貴物資,對布達拉宮進行了維修,這在中國文物保護史上是空前的。1994年5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委托的專家對布達拉宮進行了實地考察,認為此次維修的設計和施工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是“古建築保護史上的奇跡”,“為西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保護做出了巨大貢獻”。從1994年到1997年,中央人民政府投資近1億元建成西藏自治區博物館,占地面積52479平方米,建築面積21000平方米,是中國為數不多的現代化博物館。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1965成立了自治區文物管理委員會,專門負責全區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藏自治區頒布了壹系列文物保護法規。與此同時,西藏的文物保護隊伍不斷壯大,現有專業文物考古人員270多人,其中95%是藏族。
文物考古工作成效顯著。同時開展了文物普查,為當代和後代文物考古工作者加強西藏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提供了詳實可靠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