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第三十七條 :
1、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征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
2、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
3、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擴展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規定:
第二十六條? 旅客的托運行李和非托運行李都必須經過安全檢查儀器檢查。發現可疑物品時應當開箱(包)檢查,必要時也可以隨時抽查。?
開箱(包)檢查時,可疑物品的托運人或者攜帶者應當在場。?
第二十七條? 旅客申明所攜物品不宜接受公開檢查的,安檢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適當場合檢查。?
第二十八條? 空運的貨物應當經過安全檢查或存放二十四小時,或者采取民航總局認可的其他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條? 對空運的急救物品、鮮活貨物、航空快件等有時限的貨物,應當及時進行安全檢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