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行李範圍:
1.旅行必需品是指旅客在旅行中直接需要的日常用品。
2.個人自用旅行物品,是指本次旅行期間海關允許暫時免稅進境或攜帶進境的自用物品,包括照相機、便攜式錄音機、小型照相機、便攜式攝像機、便攜式文字處理機以及海關批準的其他物品。
3.定居用品是指指定居民或長期旅客在國內外停留期間,攜帶本人或家人進出境的生活用品。
4.進出境旅客的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視為貨物。其中,“自用”是指旅客自己使用和饋贈親友而非出售或出租。“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旅客的情況、旅行目的和停留時間確定的正常數量。
擴展數據:
1,國際航班違禁物品:
除附件1規定的物品外,其他可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剪刀、水果刀、剃刀等國產刀具,解剖刀、屠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以及軸、鑿、錘、錐、加重或帶尖刺的手杖、鐵頭登山杖等可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鋒利、鈍器。
2.禁止出境的物品:
手稿、印刷品、膠片、照片、唱片、膠卷、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涉及國家秘密的物品;珍貴文物和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瀕危和珍貴動植物(包括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入站和出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