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契稅。契稅是對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動產征收的壹種財產稅。購房時支付評估值的1%-3%;第壹次買面積90平米的房子交1%,面積90平米-144平米,第壹次交1.5%;首次購房或144平米以上按3%支付,由買受人支付。
第三,印花稅。印花稅是壹種非常古老的稅收。目前按每本房屋所有權證收取5元,其他暫免。
第四,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對賣方取得的收入征收的壹種所得稅。按照1%全額或者差額的20%繳納所得稅,由出賣人承擔。如果是五年內唯壹的普通住房減免。
第五,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部分地方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m2,有些地方不用。
第六,費用。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交易手續費,購房總價款的0.5%,買賣雙方各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開發商支付,不由買方支付)。
2.房產證費用各地不同,但不超過100元。
3.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各地不同,但不超過100元。
第七,如果抵押,還要支付以下費用:
1,鑒定費,購買總價的0.2-0.5%。
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期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金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法律依據:《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至5%。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確定不同的稅率。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