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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波瓦先生在凡爾賽中學教書,收入微薄。去年年底的壹天,他在壹個舊貨攤上發現了壹張小巧精致的桃花芯木書桌。他當即決定買下來作為送給女兒的生日禮物。他還錢半天,最後以65法郎成交。
與此同時,壹個外表呆滯的年輕人也喜歡上了這張書桌。他壹路糾纏拉畢瓦先生,希望以高於三倍的價格買下,但遭到拒絕。
年輕人死死盯著他,壹句話也沒說就轉身走了。
壹個小時後,書桌到了拉畢瓦先生家,蘇珊非常喜歡它。
那天晚上,女仆Othans幫Susan把桌子搬進了她的臥室。第二天早上十點,和往常壹樣,蘇珊在校門口等爸爸壹起回家。他們邊走邊聊,“妳覺得那張桌子怎麽樣?”
“太好了!我把所有鍍銅的地方都擦得亮亮的,跟金子壹樣!”
當他們穿過屋前的花園時,父親建議在午餐時再看壹眼寫字臺,但她壹到臥室門口,就驚訝地發現寫字臺已經不在了。
令調查法官驚訝的是,作案手法出奇的簡單。蘇珊出門前,女傭去市場買東西。二手收藏家...
應該是整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