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攜帶100ml以下的液體、凝膠、噴霧上飛機。但是請註意,在飛機上不允許使用僅剩余50毫升液體的150毫升碳粉。瓶包裝需要小於等於100 ml,大於100ML只能托運。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攜帶、運輸的其他物品。2008年3月14日起,國內航班旅客禁止攜帶液態物品,2008年4月7日起,禁止任何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民航局曾計劃於2008年2月20日65438+放寬上述兩項限制,但後來決定暫緩執行。
不得攜帶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強磁化劑、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等可能幹擾飛機上各種儀器正常工作的物品。
擴展數據:
為維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調整國內航班旅客隨身攜帶液體物品的相關措施。公告如下:
壹是國內航班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以寄遞,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的有關規定。
二、旅客攜帶少量化妝品自用出行,每種化妝品限帶壹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應置於單獨的袋子中,開瓶檢查。
3.境外旅客需在國內機場轉乘國內航班的,其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應放在袋子完好、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並出示購物憑證,經安檢確認後方可攜帶。
4.有嬰兒的旅客可以在購票時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請,航空公司將免費提供機上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攜帶必要的液體藥物,經安全檢查確認後,由單位保管。
百度百科-機場安檢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