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面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石刻、紀念建築歸國家所有; 3,國家機關、部隊、全民企業、事業組織收藏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
4,私人只能收藏祖傳、民間流傳的各種文物,嚴禁倒賣牟利,嚴禁私自賣給老外。
5,私人攜帶文物出境,須經省級文化部門鑒定,發給出口許可證並事先通告海關
6,原則上乾隆以前的文物禁止離境;
7,文物商店及其委托代理機構是各地區統壹文物收購部門;
8,可售文物需經文物部門鑒定,並鈴蓋火漆標識方能出售;
9,購買文物應取得專用文物銷售發票;
10,購買文物可要求取得文物鑒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