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保財產
按企業財產項目類別劃分,包括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裝修設備、機器設備、工具、儀器及生產工具、運輸工具及設備、管理工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產品、產成品或庫存商品、專項儲備商品、房屋、建築物及在建工程、表外或攤銷財產等。特殊保險財產(以下簡稱特殊保險財產)是指經雙方當事人特別約定,在保險單中載明的保險財產。
2.特殊保護財產
分為不增加費率的特殊保護財產和需要增加費率的特殊保護財產。不提高費率的特殊保護財產,是指市場價格變動較大或者沒有固定價格的財產,如金銀、珠寶、玉石、首飾、古玩、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貴重財產;大壩、水閘、鐵路、涵洞、橋梁、碼頭等。需要增加費率或附加特別保險條款的財產,壹般包括地下建築物、設備和礦井、礦坑中的地下材料。
3.可接受保險的財產
企業財產保險不承保以下六種情況的財產:
(壹)土地、礦藏、礦山、礦坑、森林、水產資源、收獲後未收存的農作物等不屬於壹般生產資料或者物資的財產;
(二)特殊風險,應投保特殊現金保險,如貨幣、票證、有價證券等;
(三)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等無法估價的財產;
(四)承保這些房產將與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如違章建築、危險建築、非法占用的房產;運輸過程中的材料等。;
(五)危險建築物等必然具有危險性的財產;
(六)受其他保險保障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