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房保險的特點
房屋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由於房屋的獨特性質和管理因素,房屋保險與其他財產保險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
1.保險標的的單態性
財產保險的標的主要是有形的物質財產,有形的物質財產是多元化的,這使得保險的標的也是多元化的。比如企業財產保險,保險標的既包括固定資產,也包括流動資產。但是,在房屋保險中,唯壹可以作為保險標的的財產就是房屋。
2.保險類別的相關性
住宅產業必須包括開發經營兩部分,後面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土地開發經營、房屋建設、房屋買賣和出租、房屋維修和房地產管理。在房屋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中,除土地開發外的其他環節都存在壹定的風險,這就要求保險業對房屋產業進行全過程投保,創造更多的房屋保險品種,給予房屋投保人更大的選擇權。現實中,在房屋建設、運營和管理的不同時期,都有多種風險與之相對應,並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
3.保險主體的多樣性
保險的主體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即保險人(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在房屋開發、經營和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各方面都涉及到許多行政和業務關系。比如管理涉及房屋建築管理、房屋綜合開發管理、房屋物業管理等。在操作上,還涉及到房屋開發公司、房屋管理公司、房屋修繕公司、房屋建材公司等經營單位的相互業務關系。這些都使得住房的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在許多方面有所不同。也就是說,保險的主體只要與房屋有合法主張的利益,就可以簽訂保險合同。相應地,保險的主體也具有多樣性。
4.高額的保險索賠
房屋保險的風險是不確定的,發生的時間是不確定的,損失也是不確定的。這使得在風險發生時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往往為時已晚。而住房,壹種財產,往往價值不菲。在建項目壹般投資都在1000萬元以上就不用說了,就算是壹套房子也至少10萬元。然後在簽合同的時候,往往會約定賠償方式。風險發生後無論用什麽形式解決賠償問題,保險公司要支付的賠償金壹般都會是壹筆可觀的金額。
三、房屋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
(壹)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人身保險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及支付方式;
(八)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異議處理;
(十)保險合同的訂立日期。
四、房屋保險的種類
如前所述,住房保險與其他類型的保險有很大不同。由於房屋保險標的的多樣性,它有壹個顯著的特點,即保險種類的多樣性。壹般來說,住房保險有以下幾種類型:
1.商品住房保險
商品住房保險是壹種為商品住房購買者提供配套服務的保險,使商品住房購買者購買的房屋在遭遇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損失時,能夠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經保險人批準通過市場公開銷售並作為住宅使用的商品房的所有權人為被保險人。保險財產限於被保險人合法擁有產權的房屋,包括被保險人購買的商品房所含房屋的銷售價格、銷售合同所列的附屬設施和室內裝修材料。但被保險房屋所在建築物的共用部位和公共設施,以及正在裝修和施工的房屋,不屬於保險財產範圍,屬於未保險財產。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險財產和費用的損失,由保險人負責賠償:①火災、爆炸、水管爆裂。②風暴、臺風、龍卷風、雷擊、暴雨、暴風雪、冰雹、洪水、冰、泥石流、海嘯、懸崖崩塌、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沈。(3)空中落物,以及外部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4)合理的保險財產損失和搶救費用。保險財產的合理損失和搶救費用,是指為防止上述災害或者事故的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搶救措施,以及為減少損失而采取的搶救、保護、整理措施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但保險人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①戰爭、軍事行動或暴力。(2)核輻射或各種汙染。③地震及其次生災害。(4)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寄居者的故意行為。⑤投保房屋轉為住宿以外的用途。⑥投保後被保險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⑦由於設計錯誤、原材料缺陷、工藝不良等內部原因,以及保險財產的自然損耗和正常維修所造成的損失或費用。⑧保險不承保的其他損失和費用。
2.自購公共住房保險
隨著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越來越多的居民租住的公共住房被居民購買,這些公共住房成為居民資產的壹部分。為了保護這部分居民的經濟權益,擴大房地產保險的種類,促進房地產保險業的發展,繁榮保險市場,自購公房保險應運而生。從本人處購買公房保險的被保險人,是從本人處購買公房套餐的所有人。自購公有住房是指因住房制度改革而出售的原有公有住房。保險範圍內的財產是自購的公有成套住房及其附屬設備和室內裝修材料。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並根據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財產項目進行分類。
3.房產養老保險
養老保障這種房屋財產,不僅具有經濟損失補償的特性,還具有到期還本甚至增值的特性。住房財產養老保障通常以家庭財產養老保障的形式出現。承保責任通常分為火險和綜合災害險,投保人可以選擇其中壹種或全部。保險財產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單其他條款承擔賠償責任。
4.綜合住房保險
房屋綜合保險通常以家庭財產綜合保險的形式出現,其保險財產為被保險人所有的、位於或存放在被保險人戶口所在地或經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地址的下列財產;①被保險人擁有並用於與他人居住的房屋;(2)房屋裝修;③被保險人家中的家具;4床上用品和衣物;⑤家用電器。此外,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被保險人保管或出租的住宅以及保險人同意的其他財產,稱為特殊財產,也可以作為保險財產投保。但是,不保證上面沒有列出的其他屬性。通常保險人會明確規定以下財產不能作為保險財產:①金銀、珠寶、鉆石、首飾、玉器、古錢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貴重財產;②計算機軟件、技術資料、文件、書籍、圖表、賬冊;(三)貨幣和證券;4筆記本電腦、無線通訊工具、筆、打火機、手表;(5)各種磁帶、磁盤、光盤和唱片;⑥日常消耗水晶和各種交通工具;⑦各種養殖產品和植物;8違章房屋、危房、政府部門征用或占用的房屋。
5.住房信貸(貸款)保險
住房信用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的信用為標的的保險,承保債權人因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遭受的損失。在西方,私人住房購買的信用保險有兩種:信用人壽保險和住房抵押貸款保險。商業銀行和儲蓄貸款協會不僅要求購房者購買住房保險,還要求債務人在抵押貸款前獲得信用人壽保險。貸款人是信用人壽保險的所有人和受益人,借款人支付保險費。如果借款人死亡,保險公司將補償未償還的貸款。信用壽險壹般采用定期保險,保險金額受貸款金額限制,隨著貸款償還本金的減少而減少。貸款全部還清後,保險終止。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是由住房貸款保險機構提供的壹種保險,為單位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借款人提供保險和經濟保障,以保證借款人如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投保後,住房貸款保險機構就成了他的經濟擔保人。被保險人受損後無力償還貸款本息時,要接收債權債務並負責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