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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寧波的風俗

寧波風土習俗

廟祀

民國《鄞縣通誌?輿地誌?廟社》載:“今之廟,即古之社也。古者,人民聚落所在必奉壹神以為社,凡期會要約,必於社申信誓焉。故村社之多寡,即可覘其時民戶之疏密,此講地方史者所當註意也。茲編所載,雖不盡如上所謂,然神廟多處,其民居亦盛,村落雕亡地,其神廟亦多廢圮,於此亦可考見地方今昔興衰之故。蓋神社雖亦屬迷信之壹,而其起源則與僧寺、道院絕殊,不可不表而出之也。”約在1933年,鄞縣城鄉***有517處廟祀,其中當時城區(壹區至五區)有159處,這是崇神、信鬼、好祀的民間習俗的表現。《鄞縣通誌》所載“廟社壹覽表”的欄目,有名稱、地址、所祀之神、廟社組織、建修年月、廟下(廟腳)戶口、廟會報賽、地圖縱橫線交點、備註。在城區社廟中,廟下(廟腳)戶口在千戶以上的摘錄於下:

新水仙廟 在惠政鎮偃月街,祀水仙淵靈侯。廟社組織分周、韓、林、江、施五堡。宋時建,郡守趙以夫撰有碑記。清乾隆四十九年重修,全祖望撰有碑記。鹹豐十壹年毀於兵,同治二年重葺。廟下戶口壹千四百余戶、六千余人。舊例元宵燈祭,八月十五日為神誕期,演戲致祭,今皆停止。是廟,傳為阿育王龍神之行館。

湯君廟 在清潔鎮驚駕橋下,祀敕封明濟侯湯華。廟社組織分仁、義、禮、智、信五柱。唐元和間建,清雍正十壹年重建,乾隆四十七年重修。嘉慶四年重建,道光十八年、鹹豐九年、光緒二十七年三次重修。廟下戶口約二千數百戶。夏歷六月五日為神誕期,演戲、奉牲祭神。廟內舊有壁畫。

櫟木廟 在櫟木鎮櫟木巷,祀鄞令張峋。廟社組織分潛龍漕、仇畢、舟孟橋、荷花莊等十八堡,每兩堡推委員壹人,***九人主持廟事。明時建,清代屢有修葺,董沛有記。廟下戶口約數千戶。夏歷二月十二日為神誕期,致祭演戲,八月十六日神像出巡每堡,今已停止。相傳神有功翦馬,今各營於中秋日設祭,謂張峋有功德於民,民故報以廟食。

白馬廟 在櫟木鎮李家橋(舊名李家廟橋)畔,祀神失考,惟據盧友炬撰序,謂與西街白馬廟神同(祀宋竇公)。廟社組織與櫟木廟同。建於清光緒間,堡下王鶴亭重修。民國年間被風所毀,裏人毛佑清、陸熊飛、林康年等募捐修葺。廟下戶口與櫟木廟同(約數千戶)。夏歷十月二十四日裏人奉牲祭祀,今仍相沿不改。廟僅壹楹,其半為行人憩息所。

顯德廟 在泗州鄉南偏,祀敕封靈徵侯王姚器。廟社組織分東南西北四堡四柱。元大德間都漕運萬戶盧滎捐址建,明成化元年盧禹、盧常大加修葺,清乾隆五十七年重修,同治五年又修,民國三年四堡又捐資重建。廟下戶口壹千三百八十六戶、五千八百四十余人。堡下歲時致祭。

賽會

舊時城鄉均有迎神賽公,名目各異,規模不壹,祈神保佑“國泰民安,風調雨順”。賽會行列,壹般備有會旗壹面作前導。頭牌4只,系長方形玻璃框燈,上書某某社,下有執柄。神轎壹般8人扛擡,嵌鑲精致,八面玲瓏。轎前對鑼兩副,前後左右護衛“兵勇”8人,開鑼喝道。神前儀仗,鑾駕全副或半副,置神轎前列隊行進,肅靜、回避等執事牌,俗稱硬腳牌8面。萬民傘,黃緞繡制,列神轎後。婦女神出殿加掌扇二面,由女童執掌。假扮男女“犯人”者隨後,多系在身患重病時於神前“許願”者,身著罪衣,架枷上銬,或雙手背綁,插有斬旗,甚至有在手腕肉裏鉤掛銅香爐點“肉心燈”者,俯首“伏罪”行進。至鬧區時,挑炮擔者快步直沖,所用“翹扁擔”乘勢上下,忽高忽低,引人矚目。放銃隊,銃手4人或6人,執銃鳴放。隊伍出發前,最先為報馬,馬頭綴絨球,馳至各處先行各知。

每逢會期,會社參賽,壹般有號馬壹對,號手2人,在馬上吹奏長胡筒(長喇叭)。彩馬,馬鞍上紮五彩綢篷,上坐青年女子,自拉自唱。擡閣,高約2丈,16人扛擡,每臺有4個男女孩童扮演,有“麻姑獻壽”、“昭君出番”等戲劇人物。大旗,桿高3丈,綢制,約2丈見方,由強壯年青人擎持,以能獨手懸空持旗疾行者為優。鼓船,前後4人扛擡,船內置鼓手壹人司打,船外右側掛大鑼小鑼多面,亦由壹人敲打。兩旁有管弦樂手班,不絕吹打前進。後有高蹺、造趺,獅子舞、龍舞、大頭和尚等各種民間藝術形式,還有各式燈彩,內有九連燈,在長木架上裝置方形玻璃燈9盞,各盞燈內燃燭,由壹人肩負。出賽時鬥奇競巧,沿途觀者如潮。

城區賽會

二月賽會 又稱“後燈頭”,廟裏掛燈結彩,說書、演戲。江東櫟木廟菩薩出殿,也叫迎神賽會。昔有“櫟木廟菩薩催種田,太保廟菩薩催送年”之說。

四月半會 四月十壹日至十三日,祀五都神,故稱都神會,俗叫“四月半會”。以街坊和各行業同行為廟社,分東南西北四柱,內有湖西老文華社、南路協興社、西路風雲社會 和江廈文英社、三星社、彤雲社及翰香社、得勝社等,其中彤雲社為糖行街所出,燈彩法器,五光十色,尤為華麗。會器有大令旗、頭牌、硬腳牌、旗鑼、十番鑼鼓、擡閣、鼓亭、紗船、珠龍、玉象、彩馬、九連燈等。1869年(清同治八年)四月十三日,行會時觀者塞途,過新江橋時英人依舊要收每人4銅板的過橋費,致人擠橋斷,溺死四百余人,故有俗俚:“好看彤雲社,翻落江橋下。”行會途經府、縣、提(提督)、道(道臺)衙門,皆設香案迎神,並賞以銀牌、果包。屆時,街坊、同行和富豪人家競相獻爵,鬧市搭彩牌樓,入晚放焰火。1892年(光緒十八年)因大校場兵民賽會發生械鬥,始廢止不行。

九月半會 九月半,城區各街坊奉祠廟神像出巡街市,謂之“杜夥”,亦稱“社火”,又叫九月半會。儀仗彩亭前導,金鼓雜劇,各相競巧。行會隊伍中有自我作囚者,蓬頭垢面,腳鐐手銬,繩捆索綁,亦有點“肉身燈”者。

十月朝會 十月初壹,府城隍廟設醮育經,朝迎神像擡至北門外厲壇,恤醮孤魂,祭畢回殿。稱“十月醮”,亦叫十月朝會。

鄉村賽會

禮拜會 二月至五月間舉行。鄞縣南鄉姜山鎮禮拜會,每逢閏年舉行,每次賽會三四天,分東西南北4路,日間巡村,夜間巡鎮,往往因迎神爭先後釀成械鬥。鎮海柴橋鎮禮拜會,由蘆江廟柱主辦,神轎內供奉蘆江廟神像,半月內依次巡行各村,夜入街市,稱為“排街”。

青苗會 四五月插秧後、稻苗轉青時舉行,祈求風調雨順、大熟年成。鎮海柴橋鎮青苗會,以大溟村為會集地,會期3天,白天巡村,夜間巡柴橋街。

稻花會 於早稻朗花季節(六月間)舉行,祈求豐收,無固定神祗和會期。壹般先祀當地廟神,旋以儀仗、頭牌、彩亭為前導,高擡木牌神位,放銃放炮仗,敲鑼擊鼓,廟下子民列成長龍殿後,巡行於田頭村道。舊時鄞縣西鄉鄞江橋、東鄉鄒溪、南鄉茅山和鎮海大契、昆亭等地均有此習俗。

臺閣會 三北(鎮北、慈北、姚北)地區迎神賽會以臺閣特高著名,謂之“臺閣會”,說是在臺閣上神藝給神靈觀賞。壹些豪富大族,鬥奇競巧。慈溪縣沈師橋臺閣尤為著稱,俗稱“三北高臺閣”,1932年賽會時,臺閣高至5丈,有10座左右,臺閣之上有少中小孩串扮戲劇人物造型,每座臺閣有扛擡及照護人員百余人。

高橋會 相傳為紀念南宋抗金高橋之捷而立。《四明談助》卷四記:張循王廟,宋寶佑五年吳制相潛既成高橋於其西,作新廟肖像(指祀張俊)祠焉(《開慶續誌》)。全祖望《鮚奇亭集》撰有《改高橋張俊廟議》,認為不應祀張俊,應祀其另外所列七八,謂:“有功矣而不祀,乃祀張俊,非所謂蒼黃舛繆者歟?”至民國《鄞縣通誌?輿地誌?廟社》中,在高橋鎮已無張循王廟。故高橋會擡何神祗出殿,尚不清楚。

高橋會會腳遍及高橋、白嶽、望春、集士港、橫街頭,由鄞西12個鄉鎮聯合舉行。廟社社頭由五柱頭組成,五柱亦即五社,即為高橋的長生社、集士港的震生社、賣面橋的永豐社(即太平社)、西陸的風雲社、新廟跟的靈儀社。1946年重開賽會時,會社增加8個,***有13個,會期三四天,賽會時聚眾新萬,隊伍長達數裏。迎賽隊伍從高橋出發,先至望春橋石將軍廟(祀守信),行至城區望京橋折回,至鳳嶴過橫街頭返回。賽會會規,有“凈街吃素”,街道清潔,屋棚拆除,烘缸出凈並加蓋,不準外晾衣褲,庭室幹凈;各家吃素,各柱每十戶指派壹人監督檢查,若發現食葷者,勸說無效則罰款。迎賽三四天內,尤其是放銃炮、擡菩薩者,夫妻不可行房事,以示對神的虔誠,高神會會器眾多,賽會時3000余會眾幾無空手者,以類計有二三十種,有大令旗10余面,鼓亭、沙船20多杠,擡閣40多杠,其余如九連燈、踏高蹺、女跑馬,甩彩瓶、三百六十行(360人裝扮)等。橫河村吳家創建的祖傳“野人會”,扮演6個野人、6只白猴,邊走邊表演野人、猴子動作姿態。也有扮成獅子、白象、老虎、豹、猴子、猩猩等動物,尚有9條九節小龍、5條二十四節老龍,舞龍者轉盤變化,在神像兩旁護衛。賽會過程中,沿途“爵獻”多達百余處。且有搶擡神轎的習俗,謂神轎至本地界,定要本地人去擡,否則“風水”要被別村占去,故常因搶擡神轎而發生毆鬥,俚稱“勿打勿算會”。1946年後,高橋會未再舉行。

紙會 又稱提燈會。鄞縣黃古林、布政市、清道鄉壹帶,正月元宵節興行紙會。黃公林廟,祀漢夏黃公,廟社分10堡,廟下戶口四千余鄉。舊例正月燈祭,夜間提燈賽會,火球旋甩,燈彩紛呈,鳴炮放銃,兼有飾作無常、判官、小鬼者穿插表演。不少觀者乘船而來,河面船賽。距此廟3裏的俞家宅跟,有聖女黃姑祠,俗稱娘娘廟,祀昭惠廟神黃伯玉之女,廟下戶口五六百戶。夏歷八月二十三日,村人迎廟神至俞氏老祠堂,當晚回殿,是晚演戲,亦行紙會。

廟會市集

舊時,城鄉大型市集多與祀神賽會相連。鄞縣鄞江橋它山廟會,每年有三月三日、六月六日、十月十日三次。三月三日廟會插秧在即,上市商品多為犁耙、鋤頭、糞桶、蓑衣、戴笠等。六月六日廟會,在早稻收獲前,上市商品多為竹籮、蔑簟、掃帚、畚鬥、鐮刀等。十月十日廟會,晚稻收割,天氣轉冷,農民山民多采辦冬令商品衣著之類,交易興旺。期間,鄞江之上“烏山船”擠江,章溪上竹排、“小灘船”滿溪,它山廟演戲,大街小巷,人山人海。當地店鋪老板數月前即至寧波辦貨,城區商家、行販湧至,貰房屋,租攤基,搭蓬賬,臨時設店擺攤。三教九流均趕集湊熱鬧,有算命測字、遊方郎中、“祝由科”(巫醫)、拔火罐、賣膏藥、變戲法、拔牙齒、吹糖孩、唱小熱錯賣梨膏糖、“打銅寶”(賭博)、強討飯等等。遇糾紛事發,由廟會社頭出面調解、裁決。

建國後,迎神賽會已廢止不行,廟會市集仍有舉辦。

躲債廟躲債

舊時過年又稱年關,俗俚“欠債勿過年”,人欠、欠人須在年底結清。除夕,商號、財主派人討債,“自昏達旦,絡繹於道”(《鄞縣通誌》)。窮人、負債者無法還債,被迫躲避至城區義莊廟、鎮海城內二聖廟。此兩廟均為躲債之處,債主不敢入內逼討,相沿成習,俗稱“躲債廟”。躲過此夜,正月初壹不討債,以暫緩急難。

義莊廟,《鄞縣通誌?輿地誌?廟社》記:“義莊廟,花園鎮三支街底,祀樓氏司莊之神,明時建。”註曰:“樓氏義莊在晝錦坊,今坊後傍日湖有廟,蓋即其司莊之神,俗稱躲債廟。”相傳清時有壹陳姓女子居住義莊廟旁,因欠壹元錢房租,被房東威逼入廟自盡,以後此廟成為窮人躲債訴苦地方。是夜,窮人聚集,債主怕犯眾怒不敢入廟,有行善者夜備粥飯菜肴供應躲債者。今尚存廟堂5間,移作他用。

二聖廟,在鎮海縣城北城腳下,原祀關、嶽兩神,香火冷落。相傳某年除夕,有壹欠債者躲入廟內避過年關,此事傳揚後,躲債者議定除夕有進廟逼債者群起攻之,債主不敢入廟。後相沿成習。

此外,相傳慈溪周巷烏俞廟也是除夕躲債之處,亦被稱為“躲債廟”。

建國後,人民生活逐步改善,“躲債廟”已成為歷史陳跡。

請龍求雨

民國《鄞縣通誌?文獻誌?禮俗?迷信》載:“請龍。農民遇久旱,則請龍,約鄰村農民舁境廟之神往龍潭禱求,偶見水中有蛇、鰻或蛙、魚等動物浮出即以為龍,置諸缸內,請之而歸。要求邑之長官,跪拜供奉如神,或醵貲演戲以敬之。俟雨下乃送回。”

舊時,寧波各縣請龍求雨,大體類同,亦有稍異者。鄞縣瞻歧地方請龍王,先遣人夜入龍王廟,用麻袋套住神像,擡到當地廟內供奉,稱“偷龍王”。數日後仍不雨,則把神像置於烈日下,讓“龍王”嘗壹嘗久旱不雨、烈日曝曬之苦,但又恐曬壞神像,乃戴以笠帽、披以蓑衣,稱“曬龍王”。再不雨,則相約往“龍潭”請龍求雨。事先遣人鳴鑼通告“禁塗”(禁止下海塗捕撈),不準魚蝦上市,各家“凈竈吃素”,食葷者處罰。瞻歧附近稱龍潭者有四處,但當農民卻信遠在鎮海三山巖頭龍潭“老龍”。午夜出發,抵達後供祭潭邊,雙手合十跪地,念伴誦“龍王經”,請“龍”顯身。時已派好數名青年,手持撈具環潭侍立,壹見水上有浮遊動物,眼明手快,立即將“龍王”網住,放入“聖瓶”。隨後族長許願,如不日賜雨,即演戲“謝龍”。迎歸後供祭在廟內神座前的神案上,晝夜有人輪流“值聖”,族內大戶輪供“聖頭飯”,每日上香祭供三次,謂之“侍雨”。久旱則雨,適降甘霖,則視為“靈驗”,開演“謝龍”戲、行紙會,最後送回龍潭。稍有不同者,有些地方“請龍”時由族長或念伴跪在潭邊,用銅鑼從潭中兜起浮遊動物。有的地方凡加入請龍隊伍的人,皆手執小旗,烈日曬頭,不得戴草帽,腳穿草鞋或蒲鞋,表示虔誠,以感動“龍王”。

先兆信仰

吉兆 舊時,出門逢喜鵲叫,謂報喜;遇棺材,說是有官有財。晨出遇送娘(亦稱送嫂),謂空出滿歸。能有幸看到“海市蜃樓”,視為大吉,民間叫看到“開天門”。燕子來宅做窩,紅下巴燕子來謂吉,白下巴燕子來說是平常。燈燭結芯(結花)兆喜事,說是“昨夜開燈花,今日財帛臨我家”。竈火(燒柴草)爆響、蜘蛛掉下、筷籠取筷偶落壹根、飯桌筷子多放等,兆有客到;梳子掉地,謂有貴客來臨。左眼皮上下跳兆喜,說是“上跳財、下跳喜”。

兇兆 舊時,出門聽到烏鴉叫,謂不祥;遇烏屎撒身,尤其是撒頭頂,謂有災難臨頭,須立即吐口唾沫解魘;遇花轎,視為不利;遇紅沙遮日,謂兆區,說是“出門遇紅沙,到老難還家”。花轎遇花轎,謂不吉,須搶左道開路。深夜聽到犬叫如哭聲或九頭鳥叫,謂兇兆。兩頭蛇出現主兇;見家蛇(在屋內出現蛇視為家蛇)示不吉,須撒茶葉拌米,口念:“順順利利快回籠去。”雞飛上屋頂,謂將有火災。貓上屋頂拜月(望月),謂將會生“邪病”,須立即拾石擲貓。指甲上有白點,稱“淘氣星”,謂將發生氣惱事情。

解放後,除尚有壹些老年人仍信吉兇先兆外,多已不信。

妳也可以參考:/zjnb/nbfs/nbfs_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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