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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汝窯的問題

汝窯稱為宋代五大名窯之首,首先提到它的是北宋宣和五年出使高麗的徐兢在《高麗圖經》中第壹次提到“其余越州古秘色,汝州新窯器,大概相類”。到了南宋時葉 在他的《坦齋筆衡》中寫道:“本朝以定州白瓷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窯器,故河北唐、鄧、耀州悉有之汝窯為魁。”值得壹提的是南宋人周火軍在《清波雜誌》中寫了壹段據我看來頗值得質疑的記載,他說“汝窯宮中禁燒,內有瑪瑙為釉,唯供禦揀退方許出賣,近尤難得”。中的“宮中禁燒”這句話似有訛舛,或者當時人傳抄時出了差錯,果若是,則傳世汝窯從何而來?所以說這“禁燒”的“燒”字恐怕是“賣”字之訛。在封建皇權時代如果宮中禁燒有誰敢抗旨行事冒誅九族之風險呢?而正確的原文應當是“汝窯宮中禁賣,內有瑪瑙為釉,唯供禦揀退,方司出賣,近尤難得”。這樣讀起來文理較為通順,也比較符合於歷史史實。另外還有“唯供禦揀退”的“禦”字也絕非皇帝的代詞,我們閱讀古代的文獻資料絕不能拘泥於字面的詮釋,皇帝又豈能屈尊降紆地做揀瓷器的工作?那豈非笑話!更不符合於封建體制。古代的帝王是至高無上的天子,又怎能幹這區區挑選瓷器的活兒呢?這是既悖於情理,又有乖於封建體制的行為,這是在宋代不可能有的事。然則這個“供禦揀退”的“禦”字又何所指呢?我們瀏覽過《宋史》的人都知道北宋朝廷有殿中省的建制,而殿中省有六大組成尚局”,即“尚儀局”“尚工局”“尚衣局”“尚藥局”“尚食局”“尚寢局”。他們專司皇宮內府的飲食起居、出行狩獵,司禮服飾、醫藥保健,以及宗廟祭祀、殿宇園林修葺、宮廷陳設用品、清供古玩、餐飲用具等等的事務性工作,而在這諸多的事務工作中,有壹專司陶瓷質量檢驗工作的官員,他的專業職稱就名“典禦”。而《清波雜誌》中所提“供禦”的“禦”即“典禦”的省略詞。我們從《道光修武縣誌》卷十(百家巖題名)的壹段文字中就可以得到證明,它是這樣記載的:“政和乙未(宋徽宗政和五年公元115年筆者註)秋七月二十五日典禦太原王道醇車使懷孟,因往赭石口點檢陶器。”這不是正好說明了“典禦”即朝廷用來專門檢驗陶瓷質量的專職官員嗎?《道光修武縣誌》的記載明確了周火軍的《清波雜誌》中“供禦”兩字的所指了。修武縣在北宋時舊名懷州,也是北宋“當陽峪窯”的所在地。據當陽峪村殘破(德應碑)的記載“……世利茲器,埏埴者數百家,資養者萬余口”。這足以說明“當陽峪窯”制瓷工業的發達盛況了,所以朝廷才派典禦官太原人王道醇出差懷州“當陽峪窯”去檢查視察朝廷所需的瓷器。從《道光修武縣誌》中我們才知道原來宋時“當陽峪窯”也為北宋朝廷燒造過貢瓷,這是我國歷代瓷書所未曾見過的。這可能是由於“當陽峪窯”的產品工藝新穎、裝鈽技法創新,它創燒了壹種刻劃花並用技法,又有壹種用多色釉剔劃法非常典型。另外絞胎、三彩等頗具風格,故此朝廷派典禦官前往點檢,這是順理成章之事。然而就在這“典禦”兩字上數百年來壹直為瓷學家、鑒賞家們所忽略所誤解,最為典型的要算是明代李日華的《紫桃軒雜綴》了,他說“汝窯以瑪瑙末作釉,當時止供禦,絕難得”,瑪瑙末作釉沒錯,汝州卻產瑪瑙,《宋史》有記載“提轄京西坑冶王景文奏汝州青嶺鎮界產瑪瑙。”但他誤解了“供禦”二字了,他認為“供禦”即供給皇上,其實供給質檢官檢驗其質量,他誤解了。李日華是萬歷二十年的進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是位博學通儒,仍出現這種誤解,所以前人說“智者千慮,必有壹失”信勿我欺也。

在《中國陶瓷史》第285頁上有關汝窯的論述:“《格古要論》有蟹爪紋者真,無紋者尤好”《遵生八要》與《清秘藏》二書又據此加以引申說“汁中棕眼,隱起若蟹爪。”這就使人難以理解,棕眼本來是釉上的壹種缺陷,小小的如棕毛大小的棕點,又怎能引起若蟹爪?高濂沒有理解曹昭關於蟹爪紋的原意。因此錯誤的加以引申,以致使人如墜五裏霧中”。讀過這段議論以後,人們不禁要問究竟應當如何理解曹昭蟹爪紋的原意呢?《中國陶瓷史》上沒有說很遺憾。筆者對高濂這樣的“出塵羅漢,住世真仙”的道德文章素所景仰,他學識淵博,文章經世,並精於考古格物之學,現我把高濂對汝窯的論述原文摘出:“汝窯余嘗見之其色卵白,汁水瑩厚,如堆脂然,汁中棕眼隱若蟹爪,底有芝麻細小掙釘”。我再把曹昭的《格古要論》的原文摘錄出來,寫在下面:“汝窯器出汝州,宋時燒者淡青色,有蟹爪紋者真,無紋者尤好,土脈滋潤,薄甚難得”。以上是摘錄高濂和曹昭的原話。高濂的原話是“隱若蟹爪”但《中國陶瓷史》卻變成了“隱起若蟹爪”,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高濂所說的是釉下“隱紋,”而《中國陶瓷史》上所說的是釉上的“顯紋”,這就誤解了高濂的原意,難怪發出“使人如墜五裏霧中”之感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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