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
3、符合條件,擬建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條件的“壹戶壹基地”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5.宅基地批準後,核發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壹書兩證”);
6、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因合法建造房屋而申請房屋所有權。
1.如果打算買地建房,需要在鎮上買宅基地,但是如果是農村戶口,想在農村買地建房,就需要拿到當地的宅基地。
2.房子建好了,妳還要申請竣工驗收。合格後才能拿到驗收報告。這份報告和施工圖紙經過當地房管局工作人員審核後,會幫助妳辦理房產證,妳可以更好的保證妳的房子是合法建造的,妳的權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護,證件齊全的房子也可以上市出售。
3.想在農村建房,需要先取得農村宅基地。目前只有農村戶口才能取得宅基地,需要符合壹房壹戶的政策。申請到宅基地後,需要向當地村委會申請建房。審批通過後,需要向當地鄉鎮建設辦申請。屆時會有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
4.之後需要去當地的鄉鎮建設辦領取建房申請表,有工作人員簽字就可以建房了。蓋好房子後,需要去當地規劃建設局辦理房屋產權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