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遼代後期七人合謀三次盜墓,1人死亡。因為賠償沒談攏,死者家屬報了案。這些?勇敢?摸金隊長們把作案地點選在了庫倫旗壹個村莊的遼代晚期古墓裏。庫倫旗位於內蒙古通遼市,這裏有青銅文化遺存和高山臺文化墓葬。據警方調查,盜墓賊何某等5人於2020年除夕開始遼代晚期墓葬發掘工作,首次發掘出青銅馬具文物74件。
之後,他沒有放棄。2020年6月6日,65438,何某等4人再次來到同壹墓地進行挖掘,但這次壹無所獲。盜墓賊毫不退縮,2020年6月65438+10月10,四人再次到達墓地開始挖掘。不幸的是,這壹次,王被盜洞的坍塌窒息而死。這三次發掘是由不同的隊員進行的,三次都有七個人參與。
從這壹點可以看出,如果我們不能貪得無厭,壹次次觸碰法律底線,就不會落得如此悲慘的境地。事情敗露的原因,是他等人將死者王運回老家安葬。在與王的家人討論賠償問題時,他們沒有與他的家人達成壹致意見。事後,王的家人向公安局報案。最終,賀某等4人被抓獲,並交出全部作案工具及所得贓款。分別被判處七個月至壹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兩人在逃。
2.專家估計74件遼代文物實際價值約4000元,比盜墓賊賣的價格還高。根據盜墓賊的故事,除夕之夜,他們用鐵鍬、鎬、繩等工具盜走遼代青銅馬具74件,包括馬具節、馬具扣飾等文物。這些文物被盜後,被主犯何某變賣,盜得贓款2800元。
經文物局和庫倫旗價格認證中心鑒定,這74件文物的價值為4000元,所以文物確實被盜墓賊賤賣了,但沒有太大區別。另壹方面,既然意圖盜竊文物,那麽在買賣之前,壹定要對文物的市場和價值有所估計,不會傻到被騙得太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