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典當財產的估價本行評估師對典當財產進行鑒定、測試和估價,確定典當財產的金額,簽發典當票證,支付典當款項;質押典當物交典當行保管前,應當由雙方當事人當面清點、蓋章;質押的典當物在典當或續當期間遺失或損壞的,由典當行按評估金額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典當物損壞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典當期限由雙方商定,分為五天、十天、十五天、二十天、壹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典當期間或者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租,續租期限最長為六個月。屆時續租的,典當行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四。收費標準:典當綜合費用包括各種服務和管理費用。動產質押典當每月綜合手續費42‰;房產抵押典當每月綜合手續費27‰;產權質押綜合月費24‰;綜合費用在典當金額中扣繳。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6個月法定貸款利率和典當期限折算時執行。
5.典當行應當按期辦理回贖或者續贖手續。當鋪主在當期或續租期滿後五日內未贖回或續租的,視為典當,典當行有權按有關規定處分當鋪主的物品。如果當鋪老板和當鋪老板同意贖回或續保,那麽當鋪老板的典當行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的當鋪老板
六、當典當期或續保期屆滿至本次贖回時,除償還典當本息、綜合費用外,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逾期貸款罰息水平、典當行制定的收費標準和逾期天數支付典當利息及相關費用。
7.本典當行不接受下列財產: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財產;贓物和來歷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槍支、彈藥、軍警標誌、制式服裝和裝備;國家機關及其管理的財產的公文、印章;國家機關頒發的除產權證以外的證件和有效身份證件;該戶無所有權或未依法取得財產處分權時;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資源或者其他財產。給典當行造成損失的,典當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八、未滿18周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以及其他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人,銀行不接受典當。典當行故意隱瞞,給典當行造成損失的,典當行的監護人或者其他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當票是典當行與典當行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典當行向典當行付款的憑證,是典當行收到應有之物後向典當行出具的收據。當票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塗改、偽造、轉讓、出借或者質押給第三方;典當行與典當人約定當票以外事項的,應當增加書面合同;當票丟失時,典當行應及時向典當行辦理掛失手續,並支付壹定的手續費。如果掛失前車票未被他人掛失或贖回,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房產、機動車、產權等典當業務,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相關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再辦理典當手續,當戶可根據實際需要來銀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