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計劃
計劃招生5個班,225人。
二,教學領域的範圍
1.古雄街道(原板橋新城)所轄區域:古雄社區、大方社區、柿子樹社區、新林社區:包括新林方婷、施瑯綠色街區(過渡學區)、金域華府(過渡學區)、古雄新居、綠洲新村;
2.裕華經開區:原四維村、原葉晨村、原金華村、原羅星村、原吳村、原天後村、原溪口村、南澳新居(過渡學區)、石林公園、金華新城、金葉花園、夢想家園(過渡學區)、鳳凰迪美(過渡學區)、春天西江(過渡學區)。
3.板橋街道:國際關系學院、朝陽西苑、板橋社區。
三、報名條件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在所在教學區有正式常住戶口,戶籍原則上應與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壹戶籍地,且戶籍與實際常住戶口和房屋所有權證壹致(持證人為學生法定監護人),可按教學區入學。
1.屬於下列四種情況之壹並持有相應證書的應屆小學畢業生,也可在教學區內學校入學:
(1)畢業生戶籍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居住在教學區,另壹方為不在南京工作、在外地工作、務農(戶口本註明)或已在國外定居的現役軍人。
(2)父母離異,畢業生戶籍隨法定監護人且居住在教學區。
(3)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派往國外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子女為單壹戶籍或隨祖父母居住在教學區的。
(4)畢業生戶籍在父母祖父母處,從未遷入,父母雙方均無獨立房產且實際居住。
2.拆遷戶子女按以下要求入學:
(1)拆遷戶未自購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教學區中學報名。
(2)已安置到位的,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安置房教學區中學報名。
(3)已購買新房並取得產權證的,必須在登記前將子女和監護人的戶口遷入監護人的產權房,在新房所屬教學區的中學入學。
3 .購買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學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小學應屆畢業生入學時,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原則上應在初中入學前壹年辦理二手房產權證和戶口登記手續,並實際居住。
(2)對於購買二手房的租客,物業只能安排壹個家庭的孩子同時在教學區就讀。
4.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