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攝影作品和文字作品的著作權人是誰,要看具體情況:
1.博物館組織工作人員代表博物館拍照、測量、撰寫說明文字,博物館承擔相關責任的,攝影作品和文字作品的著作權由博物館享有;博物館不能證明工作人員的相關創作活動是基於單位的意誌,也不能證明單位為此承擔了相關責任的,署名攝影作品、解說作品的工作人員享有著作權。享有的著作權包括:發表、署名、修改、保護作品的完整性、復制、發行、展覽、信息網絡傳播和匯編。
2.如果博物館委托專業攝影師、測繪技術人員拍攝照片、撰寫文字說明,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著作權的歸屬。沒有約定的,版權歸受托人所有,即攝影師和具體撰寫說明文字的作者享有版權,享有的版權如上。
在確定了上述作品的著作權人之後,還要看著作權人與出版社簽訂的是什麽樣的許可協議。著作權人可以按照約定的方式、期限和使用費將作品的全部財產權轉讓給出版社,即權利人轉讓給出版社什麽權利,出版社就享有什麽權利。壹般情況下,出版社要出版發行,壹般需要分配出版復制發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