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鄉有壹個關於這種敬客習俗起源的美麗傳說:很久以前,在貴州劍河畔,有壹個年輕的侗族姑娘阿仲,娶了壹個從外地逃來的漢族姑娘為妻。他們彼此相愛,形影不離。就連妳也尊重我的晚餐。婚後壹年,鐘嫂懷孕坐月子,阿忠每天殺壹只雞補她壹頓,壹日忠。我鼻子壹酸,眼淚像斷了珠子壹樣掉在地上,忙著把碗裏的雞倒給阿忠。就在這個時候,小嬰兒阿良哭了。阿忠眼睛壹亮,突然想出了壹個理由。他臉紅了,對妻子說:“坐在月亮上吃雞頭,寶寶口吃長大;吃雞爪,寶寶長大了會發抖;吃雞血會讓寶寶長大後臉紅。忠實的大嫂明白丈夫的心思,沒有再辯解,含著眼淚把雞吃了。後來阿忠生病了,鐘嫂就把鴨子殺了給他吃,自己把鴨頭和鴨蹼腳都吃了。阿忠發現後,拒絕了,鐘嫂就編了壹套話:吃鴨頭聰明,吃鴨蹼腳有力,對寶寶有益。阿忠自然明白妻子的心思,從此夫妻更加恩愛。
當阿良長大後,每次他殺了雞鴨,他的父母都搶著吃雞頭和雞爪,以為他們最愛吃這些東西。當阿良將要結婚的時候,她的父母,他們互相關心,互相尊重,突然都去世了。阿良不知道如何向父母表達他的孝心,所以他問了村裏的老人。老人告訴他,每年清明節,把父母最愛的東西帶進墳墓,就是孝順。所以,孝順的阿良每年都帶著雞頭雞腳去墳前祭奠父母;長輩客人來家裏,他也給他們雞鴨頭和爪子吃。將來他的後代也會像他壹樣對待他,接待客人。久而久之,這壹習俗在侗寨流傳開來,代代相傳,形成了“雞頭敬客”的習俗。直到現在,董家還以此禮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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