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
1、預防洗錢活動。反洗錢法律制度可分為刑事打擊和預防、監控兩個方面的內容。對洗錢活動的刑事打擊主要體現為《刑法》關於洗錢罪的規定,以《刑法》為依據,通過刑事偵查和刑事訴訟程序,追究洗錢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而預防、監控洗錢活動,是以客戶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和記錄保存等制度為核心內容,通過反洗錢資金監測實現其目標。《反洗錢法》著力於建立我國反洗錢預防、監控法律制度,屬於行政法律制度的範疇。
2、維護金融秩序。我國對洗錢的防範工作起步於金融業。2003年初,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反洗錢三個規章,首先在銀行業領域開展了反洗錢工作,對建立金融業反洗錢制度作出了有益的嘗試。《中國人民銀行法》進壹步規定人民銀行指導、部署金融業的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測,將預防、監控洗錢的領域擴大到所有金融業。《反洗錢法》確認了打擊洗錢活動對維護我國金融秩序的重要意義,將維護金融秩序作為其宗旨之壹。
3、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反洗錢法》通過建立對洗錢活動的預防監控機制,增加了犯罪分子洗錢的難度,減少了犯罪分子享用犯罪所得的空間,從而達到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的作用。另外,人民銀行等部門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和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可以發現犯罪線索,為偵查機關打擊洗錢犯罪及其上遊犯罪提供支持,從而威懾犯罪分子,產生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的作用。同時,打擊洗錢犯罪是遏制其上遊犯罪的關鍵環節,是切斷或限制犯罪集團的資金來源、削弱或控制犯罪活動的重要手段。
二、洗錢罪的上遊犯罪包括以下哪壹行為
洗錢罪的上遊犯罪主要有這麽幾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洗錢罪不同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不屬於侵害司法管理秩序犯罪,而是屬於侵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因為洗錢罪的上遊犯罪都會涉及大額金錢的往來,這些金額巨大的違法所得通過洗白進入市場會嚴重影響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尤其是近些年金融犯罪多發,國家還會加大對該犯罪的打擊力度。
三、洗錢罪通常情況下是怎麽判刑的?
洗錢罪通常情況下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洗錢罪的行為對象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
四、反洗錢的監督部門有哪些
1、中國人民銀行負有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的職責。
2、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
3、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4、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5、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在反洗錢工作中應當相互配合。
綜上所述,隨著洗錢犯罪活動的日益猖獗,刑法已經不能滿足我國反洗錢工作需要。
我國出臺《反洗錢法》非常及時,很有必要。
其中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打擊洗錢犯罪活動是反洗錢法的立法宗旨,金融機構和國家相關部門都要按照《反洗錢法》的相關規定開展工作。
五、洗錢的常見方式有哪些
1、存款,即將非法所得的現金存入銀行;
2、通過壹系列復雜而繁瑣的交易,如銀行轉賬、現金與證券的交易、跨國資金的轉移等,掩蓋金錢的真實來源,使其合法化;
3、將資金以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另外,洗錢還有其它多種途徑,購買地產、珠寶、古玩等,過後再變換成現金或其它金融資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反洗錢法》
第壹條
為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采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第十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
在業務關系存續期間,客戶身份資料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客戶身份資料。
客戶身份資料在業務關系結束後、客戶交易信息在交易結束後,應當至少保存五年。
金融機構破產和解散時,應當將客戶身份資料和客戶交易信息移交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定的機構。
第二十六條
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采取臨時凍結措施。
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後,對已依照前款規定臨時凍結的資金,應當及時決定是否繼續凍結。偵查機關認為需要繼續凍結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取凍結措施;認為不需要繼續凍結的,應當立即通知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通知金融機構解除凍結。
臨時凍結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金融機構在按照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采取臨時凍結措施後四十八小時內,未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通知的,應當立即解除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