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45年,田完四世孫田桓子與鮑氏、欒氏、高氏合力消滅當國的慶氏。之後田氏、鮑氏滅欒、高二氏。田桓子對齊國公族“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對國人“之貧均孤寡者,私與之粟”,取得公族與國人的支持。齊景公時,公室腐敗。田桓子之子田乞(即田僖子)用大鬥借出、小鬥回收,使“齊之民歸之如流水”,增加了戶口與實力。是謂“公棄其民,而歸於田氏”。前489年,齊景公死,齊國公族國、高二氏立公子荼,田乞逐國、高二氏,另立公子陽生,自立為相。從此田氏掌握齊國國政。 代齊 前481年,田乞之子田恒(田成子)殺齊簡公與諸多公族,另立齊平公,進壹步把持政權,又以“修公行賞”爭取民心。前391年,田成子四世孫田和廢齊康公。前386年,田和放逐齊康公於海上,自立為國君,同年為周安王冊命為齊侯。前379年,齊康公死,姜姓齊國絕祀。田氏仍以“齊”作為國號,史稱“田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