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方上的劍和避死金牌據說是非常具有象征意義的東西。只要妳把他拿出來,就說明妳曾經是立過大功的人,是皇帝親自授予的。所以很多人會因為這個忘記自己是誰,而且往往很自大,所以會犯壹些罪。我認為自己無論如何也不能拿著方上之劍和避死金牌自生自滅,但結局往往不盡如人意,犯罪的人還是會受到懲罰。
所以免死金牌不僅是護身符,更是提醒。我們舉個例子。1368年有壹個宰相叫李善長,他獲得了避世金牌。當時他被牽連到壹場叛亂中,卻因為眾多人脈和這枚避死金牌而保住了性命。
然而,好景不長。壹次事件後,李善長被牽連到隨後的叛亂中。這壹次,皇帝受夠了。掌握證據後,朱元璋會下令將他斬首。這個時候,李善長還想用金牌來避死避罪。但是,他萬萬沒想到,免死金牌雖然不假,但是有壹個前提,那就是叛亂除外。所以最後還是被砍死了。
免死金牌,雖然作為獎勵,但也是壹種警告,因為他後來說,妳不能違反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