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江南”壹直是個不斷變化、富有伸縮性的地域概念,在今天有關“江南”的所有研究論著中,它也從未有統壹的定義和標準。
“江南”的含義在古代文獻中是變化多樣的。它常是壹個與“江北”、“中原”等區域概念相並立的詞,且含糊不清。從歷史上看,江南既是壹個自然地理區域,也是壹個社會政治區域。
江南有三重涵義:壹是自然地理的江南,即長江以南;二是行政地理的江南,唐代設置江南道,宋代有江南東路和江南西路,清代有江南省,江南的概念歷代都有所變化;三是文化江南,在近代以前,基本與唐代江南道的概念壹致。
江南隨著歷史的發展重要性日益凸顯。六朝之江南是江南之江南,明清時之江南是中國之江南,近代以來的江南則成為世界之江南。
《江南春》中“ 千裏鶯啼綠映紅,水村山郭酒旗風”描寫的南京自然是江南的代表;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不可否認,有著“堆金積玉地,溫柔富貴鄉”美名的蘇杭也的確是江南的重要部分。
江南含義的歷史變遷
在“二十四史”中,最早出現“江南”的記載是《史記·五帝本紀》:“舜……年六十壹代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疑,是為零陵。”這裏所言“江南”的意義實在太浮泛了。
到秦漢時期,“江南”的含義略顯明確,主要指的是今長江中遊以南的地區,即今湖北南部和湖南全部。《史記·秦本紀》中說:“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為黔中郡。”黔中郡在今湖南西部。由此可見當時“江南”的範圍之大。但據《史記·五帝本紀》,可知其南界壹直達到南嶺壹線。由於江南涵指了湖南、湖北之地,所以王莽時曾改夷道縣(今湖北宜都)為江南縣。在漢代人的概念中,江南已經十分寬廣,包括了豫章郡、丹陽郡及會稽郡北部,相當於今天的江西、安徽及江蘇南部地區。以會稽郡北部為“江南”的概念由此產生。當然,在兩漢時期,洞庭湖南北地區應是江南的主體,而這壹地區又屬荊州的範圍,所以東漢人常以荊州的大部分地區,包括北距長江很遠的襄陽,概指“江南”。《後漢書·劉表傳》載“江南宗賊大盛……唯江夏賊張莊、陳坐擁兵據襄陽城,表使越與龐季往譬之,及降。江南悉平”。其中的“江南”說的就是這壹地區。至隋代,“江南”也被用作《禹貢》中“揚州”的同義詞,但實際上“江南”還有江漢以南、江淮以北的意思。①因此,《史記·貨殖列傳》中關於“江南豫章、長沙”與“江南卑濕、丈夫早夭”的描述,在清代人看來,都屬湖廣、江西地區;而《項羽本紀》雲“江東雖小,縱江東父老憐而王我”中的“江東”,事實上就是清人心目中的“江南”。②江南
較為明確的江南概念應當是從唐代開始的。貞觀元年(627年)分天下為十道,江南道的範圍完全處於長江以南,自湖南西部以東直至海濱,是秦漢以來最為名副其實的江南地區。顯然,這個江南道的範圍實在太過廣泛,在開元二十壹年(733年),朝廷將江南道細分為江南東、西兩道和黔中道三部分。唐代對於“江南”壹語的用法,常常超出長江以南的範圍。韓愈所謂“賦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的“江南”,其實是指江淮以南、南嶺以北的整個東南地區。江南東道(簡稱江東道),包括了浙江、福建二省以及江蘇、安徽二省的南部地區。唐代中期,又將江南東道細分為浙西、浙東、宣歙、福建四個觀察使轄區。其中的浙西地區完全吻合了以後人們對於江南的印象,包括蘇州(含明清時的松江、嘉興二府地區)、湖州、常州的全部及潤州、杭州的各壹部分。所以明清時江南的核心地區,在唐代仍是用“江東”來表示的。當然,那時江南最確切的含義是指長江以南地區。該地區的繁盛富庶,在唐代就已出現了。北宋朝廷為了財政的管理方便,設置了轉運使“路”。至道三年(997年),全國被分為十五路。唐代的江南東道在此時分為兩浙路、福建路、江南東路。③兩浙路則包容了以後江南的核心地域,相當於今天鎮江以東的江蘇南部及浙江全境,也是狹義上的江南。
① 參見周振鶴:《釋江南》,載《中華文史論叢》第49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另見周振鶴:《隨無涯之旅》,三聯書店1996年版,第324--334頁。
② [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壹《江南》,上海書店1983年據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復印本,第245頁。
③ 參見周振鶴:《釋江南》,載《中華文史論叢》第49輯。
從元代開始的官修地理誌中,“江南”壹詞還有被用於行政區劃的。如清代所謂的“江南”,主要指的是今天長江以北的江蘇、安徽兩省地區。但經濟意義上的“江南”越來越明確地轉指傳統的浙西、吳或三吳地區。明代已經將蘇、松、常、嘉、湖五府列為“江南”經常性的表述對象,因為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已在全國獲得了獨壹無二的地位,且備受國家倚重。嘉靖年間的嘉興府海鹽縣人鄭曉,就是以這些地區來論述江南的。①所以後來有人建議在最為富庶的蘇南浙西地區設立專門的行政區,並置督撫專治,稱作“江南腹心”。②明清筆記小說中的江南,壹般就是指這壹地區。有的甚至表示杭、嘉、湖、蘇、松、常、鎮七府就是所謂的“江南”。③
當然,明清人對“江南”壹詞的運用還是相當隨便的。在他們的意識中,只要與這些地方有關聯的,就可指為“江南”,絲毫不會註意有什麽界域存在。
① [明]鄭曉:《今言》卷三,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139頁。
② [明]盧涇才:《上史大司馬東南權議四策》,載[明]馮夢龍編撰:《甲申紀事》卷十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影印本。明末清初人顧炎武在其著《天下郡國利病書》(民國二十五年涵芬樓影印昆山圖書館藏稿本)原編第十壹冊“浙江上”中所述的相同內容,顯系直錄盧氏原文。
③ [清]東魯古狂生:《醉醒石》第八回“假虎威古玩流殃,奮鷹擊書生仗義”,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68頁。
當代學者論著中的“江南”
就是在今天,學術界對於江南的界定,也常有歧異。
從傅衣淩等學界前輩研究江南伊始,壹大批關於江南的論著從經濟、文化、政治、社會、環境甚至地質構造等各個方面展開了詳細的討論。傅衣淩的《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①、《明清農村社會經濟》②、《明代江南市民經濟試探》③和《明清社會經濟變遷論》④,盡管所論多涉江南地區,但尚未對江南作出壹個明確的界定。
較早對江南的含義提出討論的是王家範,在他早期關於江南市鎮結構及其歷史價值的研究中,認為至遲在明代,蘇松常、杭嘉湖地區就已是壹個有著內在經濟聯系和***同點的區域整體,官方文書和私人著述中往往也將五府乃至七府並稱,因此,最早的江南經濟區(嚴格地說是長江三角洲經濟區)事實上已經初步形成,而且這個經濟區當時是以蘇、杭為中心城市(蘇州是中心的中心),構成了都會、府縣城、鄉鎮、村市等多級層次的市場網絡。⑤劉石吉在其《明清時代江南市鎮研究》中表示,江南是指長江以南屬於江蘇省的江寧、鎮江、常州、蘇州、松江和太倉直隸州,以及浙江的杭州、嘉興、湖州三府地區。⑥洪煥椿、羅侖主編的《長江三角洲地區社會經濟史研究》壹書,也對江南下了壹個定義:主要是指長江三角洲地區,在明清時期即為蘇、松、常、鎮、杭、嘉、湖七府地區,是以太湖流域為中心的三角地區。⑦陳忠平在研究明清江南市鎮時,將江南的地域範圍界定為長江以南的蘇州(含清
① 傅衣淩:《明清時代商人及商業資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② 傅衣淩:《明清農村社會經濟》,三聯出版社(北京)1961年版。
③ 傅衣淩:《明代江南市民經濟試探》,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④ 傅衣淩:《明清社會經濟變遷論》,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⑤ 王家範:《明清江南市鎮結構及歷史價值初探》,載《華東師範大學學報》1984年第壹期,第74—84頁。
⑥ 劉石吉:《明清時代江南市鎮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1頁。
⑦ 洪煥椿、羅侖主編:《長江三角洲地區社會經濟史研究》,南京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286頁。
代析出的太倉直隸州地區)、松江、常州、杭州、嘉興、湖州各府所屬52個州、縣、廳,而各行政單位的區劃及其名稱壹般以清中期為準。①樊樹誌的《明清江南市鎮探微》,所論僅涉蘇、松、杭、嘉、湖五府,但統計市鎮分布的附表,則廣及應天、蘇州、松江、常州、鎮江、杭州、嘉興、湖州、寧波、紹興、金華、太平、寧國、池州、徽州諸地,涵蓋了今天江、浙、滬、皖四省市。②徐新吾等對江南土布史的研究,基本上以松江府為中心,旁及常州、蘇州、嘉興、杭州、寧波各府的部分地區,長江以北的南通因手工業比較發達,且在供銷方面與江南地區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所以也被納入江南的範圍。③這個江南的範圍顯然也很大。範金民對江南絲綢、商業史的研究,地域範圍出現了收縮,但很明確,即北界長江,南臨杭州灣,東瀕大海,太湖鑲嵌其中,基本上就是壹個長江三角洲,包括今天的南京、鎮江、常州、無錫、蘇州、上海、嘉興、湖州和杭州,面積達4萬多平方公裏。④錢杭、承載所著的《十七世紀江南社會生活》,對江南的劃定則更廣,包括了明代南直隸的14府4州、浙江布政使司的11府和江西布政使司的13府,清代是江蘇、浙江、江西三省。⑤陳學文的《明清時期杭嘉湖市鎮史研究》⑥和《明清時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經濟
① 陳忠平:《論明清江南農村生產的多樣化發展》,載《中國農史》1989年第三期,第1—10頁。
② 樊樹誌:《明清江南市鎮探微》,復旦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③ 徐新吾主編:《江南土布史》,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2年版。
④ 範金民、金文:《江南絲綢史研究》,農業出版社1993年版;範金民:《明清江南商業的發展》,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⑤ 錢杭、承載:《十七世紀江南社會生活》,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頁。
⑥ 陳學文:《明清時期杭嘉湖市鎮史研究》,群言出版社(北京)1993年版。
與市場網絡》①,明確表示討論的是“狹義的江南地區”或“太湖流域”,範圍當以蘇、松、常、杭、嘉、湖六府為最合理。
此外,包偉民主編的《江南市鎮及其近代命運(1840—1949)》②,蔣兆武的《明清杭嘉湖社會經濟史研究》③,李伯重的《江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④,等等,涉及的江南都未超出上述地區。
國外學者對“江南”的理解
在國外學者(主要是日本學者)中,對江南的定義普遍傾向於“江南三角洲地區”壹詞。從今天的行政區劃看,它涉及的範圍主要以蘇州、上海、常州、嘉興和湖州地區為主。
黃宗智關於長江三角洲的研究,除了將長江北岸的通州地區納入這壹區域外,沒有再作突破。⑤斯波義信討論的江南範圍卻相當廣泛,包括了宋代長江下遊的袁州、徽州、杭州、紹興、湖州、明州等許多地區。⑥森正夫早期關於荒政與地主佃戶關系的著名研究,其論述的地域範圍完全限於江南的東部地區,即蘇州、松江、太倉與嘉興。⑦在他後來的研究中,
① 陳學文:《明清時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經濟與市場網絡》,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② 包偉民主編:《江南市鎮及其近代命運(1840—t949)》,知識出版社(北京)1998年版。
③ 蔣兆武:《明清杭嘉湖社會經濟史研究》,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④ 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
⑤ [美]黃宗智:《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中華書局1992年版。
⑥ [日]斯波義信著,方健、何忠禮譯:《宋代江南經濟史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⑦ [日]森正夫:《十六壹十八世紀にぉけゐ荒政と地主佃戶關系》,載《東洋史研究》27.4:69—111.1969。
範圍有所擴展,以蘇州、松江、常州、嘉興、湖州五府作為探討江南的主題①;在江南市鎮的研究方面,也未出這五府範圍,不過冠之以“江南三角洲”之名。②濱島敦俊關於江南農村社會的研究相當著名,對江南的定義十分明確。他認為,所謂“江南”,是指南直隸的蘇州、松江、常州三府與浙江的嘉興、湖州二府,也就是太湖周邊五府的領域。③其後,北田英人則是完全將江南稱作“江南三角州”,範圍與濱島敦俊的定義相仿。④海津正倫的觀點與此接近,也具有濃厚的地理學味道,在地域範圍上有所擴大,加進了鎮江府。⑤近來川勝守關於江南的研究,較為引人註目。他的新著《明清江南市鎮社會史研究》,所述“江南”包括了蘇州、松江、嘉興、湖州、杭州、鎮江六府,在範圍上又有所拓展。⑥
從總體上看,日本學者對於江南的認識,基本上集中於蘇、松、常、嘉、湖、太五府壹州之地。在他們看來,這才是江南的核心,或者說,是真正意義上的江南。
江南概念的厘定
中外學者對於江南的探討,時段大多集中於明清時期,這不但體現了中外學者個人的學術興趣,更體現了明清江南地區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在他們的論著中,江南的地域概念是不統壹的,涉及到江南地區時,或語焉不詳,或論述各異,自然也不會有概念意義上的***識。
① [日]森正夫:《明代江南土地制度の研究》,同朋舍,1988年。
② [日]森正夫編:《江南デルタ市鎮研究——歷史學と地理學からの接近》,名古屋大學出版會。1992年。
③ [日]濱島敦俊:《明代江南農村社會の研究》,束京大學出版會,1982年。
④ [日]北田英人:《八—壹三世紀江南の潮七水利·農業》,載《東洋史研究》第四十七卷第四號,平成元年三月三十壹日發行;《“宋元明清期中國江南三角州の農業の進化工農村手工業の発展に関する研究”研究成果報告書》,1988年。
⑤ [日]海津正倫:《中國江南デルタの地形形成》,載《名古屋大學文學部研究論集》107號·史學36,1990年。
⑥ [日]川勝守:《明清江南市鎮社會史研究——空間工社會形成の歷史學》,汲古書院.1999年。
為此,李伯重對“江南”概念曾作過壹個比較科學的界定。他指出,對江南的地域範圍作界定,在標準上不但要具有地理上的完整性,而且在人們的心目中應是壹個特定的概念。據此,江南的合理範圍應當包括今天的蘇南浙北,即明清時期的蘇州、松江、常州、鎮江、江寧、杭州、嘉興、湖州八府及後來由蘇州府劃出的太倉直隸州;這八府壹州之地不但在內部生態條件上具有統壹性,同屬於太湖水系,在經濟方面的相互聯系也十分緊密,而且其外圍有天然屏障與鄰近地區形成了明顯的分隔。①這與劉石吉在《明清時代江南市鎮研究》壹書中的界定,基本壹致。②但在另外壹篇文章《“選精”、“集粹”與“宋代江南農業革命”》中,李伯重又回到了地理學中的江南概念,即江南平原或太湖平原地區,範圍大致涵蓋了宋代浙西路的平江府(蘇州)、常州、秀州(嘉興府)、湖州與江陰軍。③在後來學者們關於傳統市場的探討中,涉及江南的大多受到了李伯重的影響,采用他的觀點,將江南定義為上述八府壹州之地。④
李伯重對江南概念的界定,同樣也為本書的區域界定提供丁有益的啟不。
① 李伯重:《簡論“江南地區”的界定》,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壹期,第100—105、107頁。
② 劉石吉:《明清時代江南市鎮研究》。
③ 李伯重:《“選精”、“集粹”與“宋代江南農業革命”》,載《中國社會科學》2000年第壹期,第177—192頁。
④ 龍登高:《中國傳統市場成熟形態的探討——江南地區市場研究的學術史回顧》,載《中國史研究動態》1998年第十期,第12—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