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房屋和建築物、壹般辦公設備、專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
壹、房屋和建築物
房屋和建築物是指產權屬於本企業的所有房屋和建築物,包括辦公室、會堂、宿舍、食堂、車庫、倉庫、油庫、檔案館、活動室、鍋爐房、煙囪、水塔、水井、圍墻等及其附屬的水、電、煤氣、取暖、衛生等設施。附屬企業如招待所、賓館、車隊、醫院、幼兒園、商店等房屋和建築物,產權是企業的。
二、壹般辦公設備
壹般辦公設備指企業常用的辦公與事務方面的設備,如辦公桌、椅、凳、櫥、架、沙發、取暖和降溫設備、會議室設備、家具用具等。壹般設備屬於通用的,被服裝具、飲具炊具、裝飾品等也列為壹般設備類之內。
三、專用設備
專用設備是指屬於企業所有專門用於某項工作的設備。包括:文體活動設備、錄音錄像設備、放映攝像設備、打字電傳設備、電話電報通信設備、舞臺與燈光設備、檔案館的專用設備,以及辦公現代化微電腦設備等。
四、文物和陳列品
文物和陳列品是指博物館、展覽館等文化事業單位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例如:古玩、字畫、紀念物品等。有些企業後勤部門內部設有展覽室、陳列室,凡有上述物品的也屬於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圖書是指專業圖書館、文化館的圖書和單位的業務書籍。企業內部的圖書資料室、檔案館所有的各種圖書,包括政治、業務、文藝等書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