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項目不在保險標的範圍內:
1.金銀、珠寶、鉆石及制品、玉器、水晶制品、珠寶、古錢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貴重財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銀行信用卡、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計算機存儲資料、槍支彈藥以及無鑒定價值的物品;
3.除保險標的所在機動車車廂內部技術配置外,車載電話、電視、音響設備及產品、計算機、軟件自行安裝;
4.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動物和植物;
6.用於商業和貿易目的的貨物或樣品。
在保險期間,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直接損失,由保險人負責賠償:雷電、冰雹、風暴、暴雨、洪水、海嘯;塌陷、懸崖崩塌、突發性滑坡、泥石流;火災和爆炸;保險單載明的機動車碰撞、傾覆、行駛中墜落、外物倒塌、空中運行的物體墜落;碼頭、橋梁、隧道坍塌;保險單載明的機動車在停車場、居民區行駛、停放期間遭受外來盜竊、搶劫、搶奪的;包裝完好的保險標的因振動、碰撞、擠壓而破損、彎曲、壓痕、斷裂、破裂或包裝破裂造成的損失;液體、半液體或需要在液體中保存的保險標的物因包裝不當而破碎,容器(包括封口)因碰撞、震動、擠壓而破損、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