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妝品限量攜帶容器容積不能超過100ml,洗發精、沐浴露不包括在內。
2、打火機、刀具、異味很大的食品、水果、酒、飲料等不能攜帶上飛機。
3、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類物品,交運輸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含)間的,交運總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交運。酒類物品的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