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經四路28號中央商場西門二樓
電話:0459-6377460
擴展數據:
薩爾圖區公證處的業務範圍
1,法律行為證明
(1)各種經濟合同。主要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各種租賃、承包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股權、設備、技術轉讓合同等。;
(2)各種民事協議。如贈與、財產分割、婚前財產協議、賠償、民間借貸、贍養、遺贈等協議;
(3)收養、認領父母子女;
(4)繼承;
(5)各種單方面法律行為。如遺囑、委托、贈與、聲明、承諾等。;
(6)包括特定和不特定多數人參加的招標、拍賣、抽簽、搖號等現場活動。
2.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
(二)其他法律事實。如親屬關系、婚姻狀況、學歷、經歷、職稱、身份等。
3.證明法律重要性的文件
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是指具有特殊法律意義或作用的文件、證件和各種文字材料。公證機構認證的法律文件主要有:法人營業執照、董事會決議、專利註冊證、商標註冊證、公司章程、各種表格、記錄、紀要等。
4、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的效力。
根據相關規定,公證處可以證明,經公證的債權文書,以壹定數額的金錢、貨物或者有價證券的給付為基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毫無疑問應當強制執行的,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文書約定的義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八條的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保存證據
即在當事人的申請下,公證機關在訴訟前對可能滅失、毀損或者以後難以收集的證據采取壹定的措施予以收集、固定和保存。
6.存款
提存是指債務人將給付的標的物交由公證機關,在債務人因債權人原因不能履行給付義務的情況下,由公證機關轉讓給債權人的行為。隨著市場的逐步發展,活期存款已經突破了傳統的存款概念。
在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交易中,如果約定了壹定的條件,債務人給付標的物時,當事人可以約定將給付的標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預先提存於某壹公證處,然後該公證處在條件滿足時將給付的標的物交付給債權人。
參考資料:
百度地圖-薩爾圖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