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作為托運行李運輸的物品。
重要文件資料、有價證券、貨幣、匯票、珠寶、貴金屬及其制品、銀器制品、貴重物品、古玩字畫、易碎或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樣品、旅行證件及其他需要特殊保管的物品,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托運或夾在行李中,應作為自理行李或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機艙運輸。
第二,限制貨物運輸
下列物品只有符合航空運輸條件並經航空公司批準,才能接受運輸:
1,精密儀器、電器等物品應作為貨物托運。如果作為托運行李運輸,必須妥善包裝,這些物品的重量不應計入免費行李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