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兒死後財產分割的順序是怎樣的?子女死亡,遺產分配往往涉及三方:配偶、子女、父母。這時候就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處理了:1。確定子女的遺產:子女結婚的,要分割夫妻財產,壹半歸配偶,壹半歸自己繼承,子女的個人財產是已故子女的遺產。2.子女遺產分配:已故子女的父母、配偶、子女均分。但如果有年幼未成年的孩子,法院壹般會多給點分。涉及到夫妻* * *共同財產,在判決夫妻* * *共同財產時往往會產生爭議。這時候就要先確定什麽屬於夫妻* * *共同財產。壹般來說,以下幾項屬於夫妻* * *共同財產:1,工資和獎金。包括基本工資、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和壹定範圍的實物。2.生產經營收入。3.知識產權所得,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入。4.通過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二、遺產的特征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征:壹是必須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能成為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包括下列各項:(壹)公民的合法收入。比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合法經營所得、繼承或接受贈與取得的財產等。(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是指公民在宅基地上種植的樹木和在自留山種植的樹木。(4)公民的文物和書籍。公民文物壹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繪畫、古董、藝術品等。上述文物中如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辦理。(5)法律允許公民擁有壹切生產資料。如農村專業戶承包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在內地投資的城鎮個體戶、華僑和港澳臺同胞擁有的各種生產資料。(六)公民在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即基於公民作品發表而取得的稿酬、獎金,或者因利用發明創造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專利使用費。(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退伍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退休金、養老金等。公民因意外事故死亡後,死者的財產也可以分割給法定繼承人。已故公民死亡時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要先平分遺產。平分遺產後,他也可以按照平等的原則分給父母和子女。如果有爭議,他可以選擇通過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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