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做?貨物離櫃,概不負責?。
這說得就是商家與消費者間的壹條?默契?,只要消費者認可了貨物並且付款離開櫃臺後,在沒有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基本上就和商家沒什麽事了。
但上海就發生了這樣壹起奇葩事:壹個女士花了八千多塊錢在珠寶櫃臺買了個吊墜,而在錢貨兩清許久後,竟然遭到了店家的?索賠?短信。
在遭到了當事人的拒絕調解後,珠寶店還上法院對其提出了訴訟,要求追回?不當得利?。
難道只允許商家發出這麽壹條聲明?
而消費者只能吃這個暗虧嗎?商家這麽做到底有沒有法律支持,筆者也來給妳談談這件奇葩事的真相。
1,事件經過
家住上海的周女士在結婚紀念日時,特定和丈夫飛到了杭州到壹家線下的珠寶店買了壹條八千多塊錢的吊墜作為紀念禮物。
但它想不到的是,這個本該是愉快的紀念日禮物,卻給自己惹來了大麻煩。
大約壹個月後,周女士接到了壹個自稱珠寶店的工作人員的微信好友請求。
珠寶店員工對此宣傳:由於員工疏忽,誤將壹條價值八萬多元的吊墜,以八千多的價格賣給了周女士。
而珠寶店方面希望周女士體諒珠寶店不易,將吊墜退回到店中,而他們也將會把周女士的錢款給退回。
周女士誤以為這是騙子的新招數,在拒絕了這個請求後,遭到了店家的起訴。
而最後在法院的調解下,周女士同意將吊墜還回到珠寶店中。
最終周女士與珠寶店?壹手交錢,壹手交貨?成功解決了這個誤會。
事情經過並不算復雜, 不過就是壹名珠寶店的工作人員將壹款八萬多售價的吊墜誤貼成了八千多,最後導致了這壹結局而已。
但其實更多的吃瓜觀眾好奇的是,店家到底占不占理,或者說店家的行為有沒有某條法律可以背書?
2,店家的行為是否恰當?
從道德上來說,店家的行為是沒有錯的。
如果這條吊墜沒有從周女士的手裏要回,最後的結果要麽是珠寶店多了壹筆壞賬,要麽就是做錯事的員工承擔這個損失。
而法院也是出於?調解?,才挽回了最後結局。
但店家的行為是沒錯,但其實中並不占理,畢竟都說?人貨兩清?。
怎麽店家就成了單方面條約,條款到了消費者這邊就不管用了?
或者珠寶店的行為並沒有考慮到當事人的考慮,還對法院提起了訴訟。
雖然後面兩方和解了,但對周女士造成的時間損失以及精神損失也是不小。
而更多人好奇的是,有沒有哪條法律可以為珠寶店背書?
目前來看似乎並沒有,因為這並不屬於?不當得利?,法院也只能調解而不能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