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住,不是讓妳去轉移,是告訴妳如何防範對方轉移。
1、隱匿銀行存款
在離婚訴訟時,壹方把工資卡、銀行儲蓄卡的資金取出,另存於其它銀行賬戶裏,在開庭審理時只向法院提交了存款極少的銀行卡質證。這種轉移存款的方式,處理起來比較復雜,且難度也相對較大。
2、隱匿不動產
離婚前,秘密購買某處不動產。為了不讓這套房產被另壹半分割,在離婚時壹般采取隱瞞的策略。妳不可能拿著身份證號碼到處去查他哪裏買了房子,很多也不支持通過身份證號碼查詢房產登記。
3、故意隱瞞財產
故意隱瞞財產在夫妻離婚過程中比較常見,對於另壹方不知道的房產、存款、股票、投資收益等,如果另壹方壓根不知道這些財產的存在,根本不知道從何查起,也就無需花費成本去轉移了。
我們曾遇到幾個財產隱匿案件中,對方將財產轉移到當事人不知曉的銀行賬戶中,給取證帶了壹定的難度和阻礙。
4、偷偷把財產轉移到別名下或低價出售
無法隱瞞的財產,夫妻壹方可能會通過“贈與給別人或者低價轉讓給別人”的方式轉移。
曾經當事人曾經分批多次小額轉移財產,夫妻***同生活期間,小額支出很容易會被認定為夫妻***同生活的開支,難以被視為轉移財產的行為。
5、其他家庭不動產
除了房產、存款這些隱性的財產,家裏能被看得見的、值錢的財產,比如古玩字畫、奢侈品、珠寶、給孩子買的保險、房產等,也有被轉移的可能。
6、給孩子買的保險、房產
壹般不會被分割,對方提早將房產轉移到自己孩子的名下,所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也就變相實現了財產轉移。
7、把錢財轉移出國
我國對公民離婚但實際位於國外的財產是無法判決和無法強制執行的。
我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九十二條明確規定,夫妻壹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同財產。
二、因此,在這裏,李曉娟律師建議:
1、離婚時,不要看到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自己也去轉移財產,此時最正確的做法是盡快咨詢律師如何應對、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
2、離婚後,如果發現有不尋常的資金變動或者大筆、多筆過於頻繁的支出,壹定要留個心眼。壹旦發現對方有上述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立刻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同財產。
3、在遭遇壹方轉移財產後,不要以非法對非法,不能強行搶回這些物品,而是要及時向法院反映情況,經法院查證屬實後,可以對轉移財產進行分割。
4、如果妳已經掌握了對方隱藏財產的地點,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便於今後財產分割後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