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和黃金是朝廷明令禁止在民間流通的貨幣,所以民間大多用錢或鈔。鈔:就是布做的貨幣。大量使用銅錢不方便,於是“而商賈沿元之舊習用鈔,多不便用錢。”《明史》誌第五十七 食貨五。所以說,進行大宗貨品交易的商人是用鈔的,而不是整箱子整箱子的用白銀和黃金。
我們這裏要討論的是明朝末年白銀與現在人民幣之間的換算關系。
首先要了解,銅錢,白銀和黃金之間的兌換比例。就像現在的外匯價格壹樣,這是常常變動的,不同朝代兌換比例不壹樣,同壹朝代不同時期也不壹樣,不像現在1元錢等於100分這樣明確。 另外,明朝壹斤相當與現在的596.8克,壹斤十六兩,壹兩折合現在的37.3克。
根據以下描述:
“每鈔壹貫,準錢千文,銀壹兩;四貫準黃金壹兩”《明史》,誌第五十七 食貨五。
“於是戶部定:鈔壹錠,折米壹石;金壹兩,十石;銀壹兩,二石。” 《明史》,誌第五十四 食貨二。
“金銀的比價從1600年前後的1:8上漲到20世紀中期和末期的1:10,到18世紀末則翻了壹番,達到1:20。”
可知明朝前中期黃金白銀比為1:4或1:5,而1644年前後境外白銀大量流入,1兩黃金約可兌換8兩白銀。
得到第壹個結論:1兩黃金=8兩白銀=8000銅錢
要討論貨幣購買力,壹般通行的是兩種方法。壹種是以黃金的價格作為基準來換算的,以國際金價來推算白銀和銅錢今天的價值。另壹種方法則是同時使用米價和銀價作為基準,來進行推算的。
1) 國際黃金基準牌價,金價基本上在600美元壹盎司周圍波動。我們就以600美元(2006年9月26日)為壹盎司。壹盎司為31.1克。明朝1兩為今天的37.3克。這樣壹算明代壹兩黃金相當於719.6美元,以今天(2006年9月26日)的外匯基準價來算,100美元兌換人民幣 791.5元來算,相當於5695.75元。根據1兩金為8兩銀,1000錢換算,明末壹兩白銀相當於711.97元,取712元;壹文錢等於0.7元。
2) 白銀基準國際牌價,銀價基本上在11美元(2006年9月26日)壹盎司周圍波動。同金價的換算相仿,壹兩銀子也就是1000銅錢,相當於104.4元人民幣,取105元。
3) 米價基準。根據歷史資料記載,米價如下:
明神宗萬歷時(16,17世紀之際) 白米(石)0.7-1兩
明崇禎十四、五年(1641,1642) 米(石)3.6兩(南京壹帶大災時空前高價);米(石)5兩(上海米價)
明崇禎末、清順治初 米(石)2-3兩
崇禎後期,災荒加上戰爭,糧價上漲很厲害,同樣1兩白銀買糧食可能買不了多少,可是買其他東西的時候卻有可能很值錢,因此這階段的數據不能作為壹般購買力的參考。這裏采用萬歷時期的最高價格作為壹般物價水平,取每石1兩白銀來計算。明代1石合94.4公斤,按照現在大米價格3元/公斤計算,壹石米折合人民幣283元,即1兩白銀折合283元人民幣。
這樣,我們最後得到三個數據,1兩白銀分別可兌換人民幣712元,105元和283元。其中黃金的價值歷史中壹向比較穩定;雖然今天的糧食產量比古代大了很多,但是考慮到中國現在14億人口在消費,而明朝中後期保守估計人口也有七八千萬,因此糧食價格可以做為壹個重要基準;考慮到白銀的比價在各歷史時期變化比較大,可參考性比較弱。
因此,我們取黃金基準的712和糧食基準的283取平均值,即497.5元。為了湊整數,便於換算,也便於大家有個感性的認識,這裏取1兩白銀折合人民幣500元。因此按照前壹個比價的結論我們得到明朝中後期的貨幣兌換數據:
這就是我們的第二個結論:
1兩黃金=人民幣4000元=8兩白銀
1兩白銀=人民幣500元=1000錢
1錢=人民幣0.5元
由於實際上,1兩白銀至少能兌換1500錢,則1文錢=0.33元,也可以大略地認為是三毛錢。
另外說個小知識,1兩=10錢=100分,所以,壹錢銀子=50元人民幣,壹分銀子=5元人民幣,也就是10-15個銅錢左右。
這樣,我們對明朝中後期到清前期的物價就有了壹個比較具體的概念。
明朝壹個從九品官員的月俸是五石,也就是月薪2500元;未入流官吏月俸三石,合1500元,這是政府最基層公務員的工資。正壹品官員月俸八十七石,合人民幣43500元/月,年薪52.2萬元人民幣,這可是當時政府總理的薪水,想來也不過分。
在明代,據說壹個平民壹年的生活只要壹兩半銀子就夠了,如果糧食自給自足,錢只用來買點柴米油鹽的話,壹年750多塊錢過日子是挺苦,不過也不是不可能,大家可以問問老壹輩,他們過過這樣的日子,甚至壹些偏遠貧困地區現在還在過這樣的日子。
袁崇煥殺毛文龍,得到士兵兩萬八千人,上書皇帝要求:“歲餉銀四十二萬,米十三萬六千”,雖然這是為了籠絡毛文龍的舊部而增加了的軍餉,但是也能看出個大概。就是說,養活壹萬人的部隊,每年需要軍餉15萬兩,糧食4.86萬石即900萬斤。用現在的話換算過來就是,2.8萬人的壹個軍,壹年的維持費用為7500萬元人民幣,可以吧?
戚繼光在東南沿海募兵,規定每人年餉銀為10兩,到北方薊鎮後,守衛邊墻的募兵年餉增至18兩。這都是戰略要地的募兵價格,如果不是要參加重要戰鬥,或者不是在重要地域,募兵的價格要更低:明修《武進縣誌》稱當地 “受募者日銀壹分”,年餉還不足4兩的。到崇禎年間,戰亂頻繁,大量百姓流離失所,食無所依,募兵變得容易,加上朝廷財政緊張,軍餉又比同期低了很多。
因此,得到第三個結論:維持壹支萬人部隊的正常消耗應該是每年白銀8萬兩,糧食4萬石。
崇禎三年,禦史郝晉言:“萬歷末年,合九邊餉止二百八十萬。今加派遼餉至九百萬。剿餉三百三十萬,業已停罷,旋加練餉七百三十餘萬。自古有壹年而括二千萬以輸京師,又括京師二千萬以輸邊者乎?”我們來計算壹下崇禎三年稅賦:遼餉,九百萬;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加上正常稅收二百萬,總***是壹千八百三十萬兩。假設國家什麽都不幹,只養軍隊的話,能養活180萬人的隊伍。
綜上所述,我們壹***得到了三個結論:
第壹個結論:1兩黃金=8兩白銀=8000銅錢,
第二個結論:1兩白銀=人民幣500元,1兩白銀=10錢白銀=100分白銀,
第三個結論:壹支萬人部隊每年的正常消耗應該是:白銀8萬兩+糧食4萬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