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鑒定的基礎知識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分類將這壹時代的相似器皿(包括相同的器皿造型和相同的裝飾題材)歸入壹個發展序列,找出它們的異同。
2.比較法主要是以考古發掘和有地層時代的實物為標準實物,將需要鑒定的實物與它們進行比較,從而得出鑒定結論。
3.鑒別方法是利用同類或不同類物體同時具有的時代特征,對需要鑒別的物體進行比較和對比,從而得出綜合鑒別的合理結論。
1.形狀主要取決於口、頸、肩、腹、壁、足、流、握、系的形狀特征以及胴體的厚度和重量。此外,各時代壹些獨特的、廣為人知的造型也要牢記在心,因為它們往往被後人復制。
2.裝飾包括裝飾方法(畫、彩釉、刻、畫、雕、刻、排隊、揉、印、貼等。)、題材、構圖、圖案形象、繪畫等。因為裝修是隨著造型、工藝、材料和人們審美要求的變化而變化的,所以裝修的升級和變化比其他鑒定因素更頻繁、更活躍,所以在鑒定時分析這個因素更重要。
3.用胎釉鑒定胎質時,可以從器足無釉部分入手,註意胎質陶泥的純度和燒結的嚴謹性。由於時代制陶方法不同,明代以前胎土中的金屬雜質比清代和民國時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