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鑒定上還有壹個誤區,就是有些專家把標有朝代年號、皇帝年號、宣德爐下人名的物件打碎作為仿制品。筆者認為不合適。宣德三年爐是真品,婦孺皆知。如果要復制壹個仿制品,什麽是假貨?況且,從歷代到今天,制假售假都不是死罪,仿制品人人皆知,是死罪,所以仿制品更重要。例如,壹個強盜知道搶劫是死罪。他會搶劫老百姓嗎?比起錢莊,財主肯定會搶。雖然例子不恰當,但作者認為是常識。
還有很多爐上刻著宣德爐監吳邦佐的名字。筆者認為那些爐基本都是和宣德爐同時生產的,肯定是非官窯。在中國計劃經濟時代,銅是國家控制的原材料,明朝也是如此。宣德年,國富民安,鑄槍用銅不多。壹些有門路的民間作坊得到了銅,但沒有朝廷的批準,不能買賣銅制品,只好去拜會大臣吳邦佐。時間上,宣德爐在民間流行,作坊受益,吳邦佐也很榮幸。為什麽不呢?就像現在掌管大型基建項目的權力人物,工程隊要多掛靠幾個,項目要分解,讓大家有飯吃,多收紅包,是壹個道理。因此,很難認同有這些銘文的爐碎為清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