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家庭財產包括房屋及其附屬設備;
2、衣服、被褥、家具、器皿、用具、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資料;
3.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收獲的農產品、農副產品和家禽;
4、個體戶經營的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5.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屬於被保險人保管、保管的財產,只要存放在保險單載明的地點,就可以與被保險人共同投保。雖然在發達國家很多房產都可以承保,但由於保險技術等原因,我國大部分保險公司壹般不承保以下房產:
1、貨幣、票證、鉆石及制品、玉器、珠寶、古錢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及其他貴重財物;
2.損失後無法確定具體價值的財產,如貨幣、票證、證券、郵票、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計算機軟件和資料以及無法估價的財產;
3.日常生活必需的日常消費品,如糧食、糧食、煙酒、藥品、化妝品等。;
4.各種交通工具、養殖和種植植物;
5.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產和為工商業出租的房屋;
6、違章建築、危險建築、非法占有的財產、處於危險狀態的財產;
7.出於風險管理的需要,保險人聲明不承保不在保險財產範圍內的其他財產。
這些未投保的財產,有的可以專門承保,比如翡翠首飾、古玩字畫等,也可以咨詢保險公司後進行保障;有些可以通過其他險種解決,比如車輛的機動車輛保險,從事經營活動的財產的企業財產保險等。所以,如果有不在保險保障範圍內的財產,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