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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清代嘉慶的《查辦太平案》。第壹個是嘉慶帝的聖旨。時間是嘉慶四年正月初九,即公歷13年2月。小沈陽的同事傅長安被免職,移交刑部。當時北京的房產已經在查了。
嘉慶的聖旨特別指示,除了清查京城的財產,還要清查熱河的寓所,那裏可能存放著小沈陽的壹些重要物件,執行人是熱河的管理者盧叔和梁耀。
此外,嘉慶還想到了河北冀州。在小沈陽冀州修建的豪華墓中,嘉慶甚至懷疑小沈陽在墓地中隱藏了自己的部分家產和財產,“即使是躲在那裏送飯,也在所難免”,侵占了民間的土地,於是下令將小沈陽墓的圖紙在聖旨中上交,供自己審查。遺囑執行人是直隸總督吳。
正月初十,查封財產取得第壹批結果。
正月十壹,嘉慶公布了小沈陽的起訴書,其中提到突襲的結果是。他的住宅多寶閣和其他楠木房子的風格是壽寧宮的仿制品。其次,他的住宅的園林建築風格與林圓明園的彭道瑤臺如出壹轍。
具體來說,有200多串珍珠,比皇家大內“多幾倍”,還有10多顆寶石。就壹打,對吧?首先,我們需要知道什麽是寶石陀螺,即由寶石制成的陀螺,以及阿清官員帽子頂部的帽珠。
清朝官方用的是珊瑚冠,寶石冠在珊瑚冠之上,是王侯佩戴的,但並不是所有的王侯都有這個規格。只有“打八分”的王子才有資格穿上寶石外衣,“打八分”是高規格的待遇。這麽奇怪的東西,小沈陽根本沒資格裝備,“不是給伊穿的”,家裏居然有十多個。
還有“數不清”的大石頭,是大內沒有的。至於具體的金銀數量,到正月十壹,官方還沒有統計,搜完會有幾百萬兩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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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三,小沈陽被執行死刑。當時傅長安的壹些心腹陪他去殺人。正月十五,永喜等人匯報第二批突擊檢查結果;正月十六,嘉慶將小沈陽的罪名列為20條,其中15到20條涉及財物。
除了上面提到的珍珠手鏈、寶石頂,還有:家裏的銀子、衣服價值千萬以上;墻裏藏著26000多兩黃金;私人金庫黃金六千二百多萬;地窖裏有二十多萬銀子;至於房產店鋪,京畿、通州、冀州等地有典當行、錢莊,估計資本10.2萬余元,被嘉慶批為“與庶人爭利”。
抄家還涉及家奴,其劉權資產也達到20萬兩白銀以上,還有大珍珠手鐲。
這只是冰山壹角。不夠詳細。清查工作直到65438年6月22日才開始有了清晰的畫面。太子蘇永熙、綿翊、永來等人最後匯報了對京城海澱小沈陽花園的突襲結果,結果相當嚇人。小沈陽花園有65,438+0,003間房屋,357個遊廊,亭臺樓閣,但都是年甘龍的合法饋贈,“聖旨的善意回報”。
至於媳婦葛蘭和蕭公主,則免於追究。
小沈陽墓的檢查也開始了。在2號高速公路上。
1月29日,內務部通報了突襲行動的新結果。這次更具體:96.2萬雙素銀,68.2萬枚雜色銀錠,1374095枚彩銀。以上統計顯示,白銀是3014095兩三個點,大概數字是300多萬兩。
2月30日,發現小沈陽在文安縣等地的田莊中積存了11065石大米、小麥、五谷、豆類。清代的壹塊石頭,在今天大概是60公斤左右,當場分發給當地的水災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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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丁公親王、米安恩等。我確認了小沈陽家的金銀:平金33551,白銀3014095,確認了12典當行。
小沈陽的樓盤清查從正月初八開始,壹直持續到3月28日。初審結果顯示,* *有1001半出租房屋,租賃土地性質為1266公頃,35畝4分4厘米,壹公頃相當於現在的100畝,即12萬多畝。
但清代檔案中的小沈陽的財產,與薛福成《永安全集》中的記載大相徑庭。據《永安全集》記載,在小沈陽沒收的部分財產有:房屋3000間,土地8000頃,銀店42家,典當行75家,赤金6萬兩,大金錠65438兩,小銀65438兩。檔案中的房屋數量,加上租來的所有宅第,2000年只有1.266公頃土地,黃金3萬多兩,白銀300多萬兩,遠不如薛福成記憶中的多。
至於大金元寶和小銀元寶,嘉慶的書信和內務部、兵部的文件裏都沒有。《清鈔》第三卷“何_獄務”有小沈陽的壹段自白:“至於那幾十萬兩銀子,我壹時記不清數目,但真的沒有121錠。”
嘉慶當時的估值是多少?我不知道,但後世的統計估計是小說元素多,史實元素少。其實小沈陽房產的估值可能很有彈性。今天的猜測無非是:嘉慶的統計是當時的官方數字,有壹個名單,保存在朝廷和民間的想象中,逐漸成為壹個神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