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起5月26日的那壹幕,劉明說,他意識到自己可能掉進了壹個陷阱。
因為借了別人的錢,劉明說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債主起訴,在沒有收到傳票,也沒有看到開庭公告的情況下,被臨沂的法院敗訴。隨後,債權人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為由提起刑事自訴。然後,劉明被網上追逃。
被關進臨猗縣看守所後,劉明發現和他差不多的人有七八個。這些人的案件背後都有同壹個身影——郝萬吉,他曾擔任過臨猗縣法院執行局局長、副院長。
2018年4月25日,臨猗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破獲以郝萬吉為首的涉嫌犯罪團夥案”。臨沂警方還發布懸賞通告,懸賞緝拿馬、石某等4名涉黑惡案件逃犯。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這四名懸賞者與壹個以郝萬吉為首的涉嫌犯罪團夥有關。
據公開媒體報道,公告發布前壹天,郝萬吉在臨猗縣委參加掃黑除惡專題會議後被公安機關帶走。幾乎與此同時,與郝關系密切的臨猗法院法警被帶走。
▲臨猗縣掃黑除惡的標語。
不知不覺就成了逃犯
劉明是太原壹家鋼鐵貿易公司的老板。2013年4月,他在銀行的壹筆貸款即將到期。因為有現金流,銀行主動向他推薦臨沂人張國華向張借款,讓他償還銀行的貸款。
只打了壹個電話,連見都沒見,張國華就給劉明公司的賬戶打了800萬元,而且年利率20%。劉明沒想太多,但他覺得張國華沒見面就打了款。“這個人要麽很有錢,要麽關系特殊。”。
3個月後,張國華到劉明的公司拜訪了壹次,延長了借款時間,並提出“減息”。
2065438+2006年2月,劉明先還了800萬中的50萬,並與張國華簽訂了新的借款協議。雙方約定2065438+2006年6月5日付清750萬元。“同時盡量還清利息。如果有困難,利息再延長三個月。”這份協議裏還有壹個特別條款:如有爭議,向臨沂法院提起訴訟。
2016、18年6月3日,在約定還款日的8天後,臨沂法院受理了他們的借款糾紛。但在此之前,為了業務24小時開機的劉明,從未接到過張國華的溝通電話或短信。此後,劉明本人或公司員工均未收到法院傳票,也未看到法院公告或其他司法文書。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教授宋朝武表示,如果公司和當事人沒有收到訴訟文書,法院程序涉嫌違法,公司和本人應當提出異議。
山西石天建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天建材”)也有類似經歷。
2016年,石天建材陷入債務糾紛,被債權人起訴,但壹直沒有收到法院傳票等訴訟文書。為此,石天建材認為臨猗法院違反法律程序,提出異議。但反對意見被駁回。
根據民事訴訟法,訴訟文書和其他文書可以直接送達、委托送達、留置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用其他方式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並且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可以視為送達。
至於劉明,他還不知道臨沂法院對他采取了什麽樣的送達方式。根據壹年後獲得的判決,該案於7月26日公開開庭審理。當時距離法院受理此案不到45天。庭審中,被告人劉明及其公司未到庭,未委托代理人,未答辯,未舉證。
僅壹周後,臨沂法院就對此案作出了缺席判決。如劉明及其公司敗訴,應在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返還原告張國華750萬元及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費6.78萬元也由劉明及其公司承擔。
劉明說,因為沒有收到判決書,敗訴後他和公司都沒有上訴。2016 10 10,臨沂法院啟動本案執行程序。2017 65438+10月17,張國華對劉明提起刑事自訴,稱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成功立案。司法文書顯示,2月14日,臨沂法院對劉明作出逮捕決定,開始網上追逃。
對於劉明的上述說法,5月30日,他向臨沂法院求證。醫院發言人婉言拒絕,不回應此事。
對此,宋朝武表示,判決生效後,法院會通知我申報財產。如果我拒絕申報,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事立案。但劉明說,直到壹年後,他才在法院的檔案中得知,自己曾被要求申報財產。宋朝武認為,“法院的程序有問題。”
在看守所,很多人都有類似的經歷。
2017年3月,劉明得到壹個政法系統朋友的消息:妳的身份證出了問題,妳成了逃犯。
這才意識到自己出事了,開始找借口,打聽事情的始末。“我壹開始沒看出來,就打了800萬,還特意約定有糾紛要在臨沂法院解決。然後我缺席敗訴了,然後民事案件變成了刑事案件。”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後,他覺得自己掉進了壹個陷阱。
劉明咽不下這口氣,向山西省、運城市紀委舉報臨猗法院,稱法院剝奪了他的答辯權、申訴權等訴訟權利,但沒有得到答復。
2065438+2007年8月,劉明公司壹賬戶750余萬元被臨沂法院凍結。然後,他自己也被太原警方帶走了。“太原警方說我被臨沂公安列為網上逃犯。他們親自給臨沂公安打電話(讓他們過來)要拘留人,公安沒來,讓他們聯系臨沂法院。”劉明說,後來,他被臨沂法院法警帶回臨沂,送進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劉明認識了七八個人,都和他有類似的經歷。先是陷入債務糾紛,在壹無所知的情況下被起訴,被缺席判決。其中壹人張俊民(化名)和他壹樣,發現問題後被網上通緝,成為逃犯。
據了解,郝萬吉在臨沂法院分管執行和部分民事審判工作。劉明、張俊民等當事人告訴我,他們的案件背後是郝萬吉,案件是郝萬吉幹涉的。
臨沂壹所民辦學校的校長韓曉芳(化名)並沒有被抓,但她認為自己的經歷更讓人懊惱。
2018年5月23日,韓曉芳回憶,2008年5月底,臨沂法院突然在她學校貼出執行通知書,白紙黑字手寫版,沒有法院的紅色印章。通知貼出後,壹半在建學校停工,700多名學生輟學。韓曉芳意識到自己已經被臨猗縣民政局起訴,距離壹審宣判已經過去了三個月,早於上訴期限。
韓曉芳說,之所以打這個官司,是因為他在2000年從民政局買了20畝地的使用權,用來建校舍。雙方約定總價654.38+0.25萬,韓曉芳預付33.55萬,民政局將土地證過戶到她名下後支付90多萬。“我交了首付後,民政局局長沒有給我土地證。”韓曉芳說她沒有給90多萬。
為了打官司的事,韓曉芳去了民政局和縣政府。副縣長和民政局副局長堅稱絕對沒有起訴。壹個在臨猗法院工作的朋友偷偷給她復印了判決書,上面明確寫著:原告臨猗縣民政局。
“作為被告,我沒有收到傳票,沒有參加庭審,沒有收到判決書,原告否認我是原告,但法院要強制執行我。”韓曉芳覺得自己的處境太尷尬了。
事後,她專門去法院查詢了傳票、起訴書、應訴通知書的送達回執。記錄顯示為“我拒絕”。
當事人被捕後被戴上手銬和手銬。
與劉明類似,讓張俊民處於不利地位的是壹筆800萬元的貸款。
被關進看守所後,張俊民找外面的親戚朋友幫忙,交了300萬元還欠款,還抵押了壹套價值2000多萬的房子,準備拍賣繼續還錢。
" 300萬已經進入法警劉濤的個人賬戶."2018年5月24日,交完錢被釋放,在監獄待了壹個多月。
劉明比較幸運,只在看守所呆了五天。
他還記得和郝婉姬的第壹次見面。從太原被帶到臨沂的那天,下午6點多,劉明戴著手銬坐在法院的沙發上。壹個壹米八多的光頭男子進屋後,幾名法警迅速站起來,法警劉濤也大喊:“站起來,給他戴上手銬,站起來。”新人是臨沂法院副院長郝萬吉。
劉明說,當晚弟弟給了郝萬吉十幾條煙和壹些土特產。
第二天,我去公安局辦理了拘留手續。看守所釋放了劉明的手銬,但法院法警給他戴上了手銬腳鐐,兩者之間有鐵鏈相連。劉只能彎腰往前走。“就像死刑犯壹樣,上車就要被法警擡上去。”在法庭上看到這壹幕,他的妻子哭了。劉明認為,郝萬吉是在用這種方式給家人施壓。
辦完手續,劉明和家人來到郝萬吉在法院的辦公室。郝萬吉說,欠款要按照月息五分(相當於年利率的60%)計算。劉明不知道對方是怎麽計算利息和本金的。總之,除了公司凍結的750萬,郝萬基說“還需要五六百萬才能放人”。
兩天後,張國華來到法院,與劉明及其家人達成和解協議。壹是凍結的750萬公司資產用於還錢;二、劉明弟弟現已收款48萬元,並轉入法院賬戶;第三,還要再還300萬。還款前,我們會用親戚家的500平米房產做擔保。第四,張國華撤回劉明的自訴,放棄追究劉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劉明要想被釋放,前後要付出1098萬元。
郝萬吉還提供了壹份自我批評模板,讓劉明抄寫。“模板是這樣寫的。我欠錢不還。在法院的教育下,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壹切都是自願的。謝謝大家的批評教育。”劉明說。
協議達成當天,臨沂法院為劉明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劉明說,妻子也要求復印判決書和案卷,但被檔案室拒絕。“在我愛人的壹再要求下,對方讓郝萬吉復印了壹份判決書。”
劉明說,他走之前,郝萬吉留下壹句話,“我們還沒完,必須把錢(指300萬)還了,才能撤訴。我隨時可以把妳找回來。”
事後,劉當面質問張國華,為什麽拒絕溝通,壹聲不吭就去打官司?張國華私下道了歉。“他說他沒有辦法走到這壹步。這不是他的本意。但他做不了主,告我吧,他花了30%的債。”劉明說。
2018年6月9日電話聯系張國華求證。張國華表示,案件已經結案,不方便接受采訪。
據接近郝萬吉的人士透露,郝萬吉通過外人控制著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壹邊放貸壹邊用司法程序討債。
外國房地產開發商表示,他們受到威脅,稱“官司打不贏”
自2008年5月底張貼強制執行通知書以來,韓曉芳的學校壹直被查封,至今未被拍賣。當時郝萬吉還是臨沂法院執行局局長,資金鏈斷裂的韓曉芳多次去他家求情。
兩人是小學校友,郝萬基稱韓曉芳為“校花”。拜訪的時候,韓曉芳會帶壹些小禮物,有壹次還買了幾斤蝦。當時郝萬吉對她帶的東西不屑壹顧,打開別人送的壹箱箱蝦。“妳看別人送我的大蝦,妳看妳拿的是什麽!”
經過多次求情,郝萬吉終於說出了自己的意圖。“他說只要接手學校工程,可以欠10萬,8000。”韓曉芳說,郝婉姬後來多次說同樣的意思,但她始終不同意。
直到2010年8月,韓曉芳幾乎迎來了曙光。當時臨猗縣國土局來了新局長,重新招拍掛了縣民政局的20畝地。韓曉芳交了1.38萬元定金。公示7天,他就能辦證了。“當時臨沂法院執行局法警拿來壹張A4紙,上面寫著法院拍賣的土地不能辦證。”韓曉芳說,那張紙上沒有法院的公章,只有郝萬吉的簽名。
郝萬基試圖接手的另壹個項目是怡錦苑,壹個外地老板在2013開發的商品房小區。2018年5月25日,逸錦園項目負責人蔣曉輝(化名)告訴我,2015年,因為幾筆債務糾紛,臨沂法院陸續查封了項目的400多套房屋,禁止這些預售的房產轉讓和交易。
蔣曉輝說,郝萬吉查封房產的目的是趕走項目部,自己接手開發。在法院辦公室,郝萬基曾直言不諱地告訴他,“妳們公司的官司贏不了。要不我幫妳找個接班人,就算妳離開臨沂,我也幫妳。”
據接近郝萬吉的人士透露,作為壹名公務員,郝萬吉實際上參與了尚品名仕園和臨猗縣老年公寓社區的開發。他用同樣的手段趕走了外地開發商,找了熟人接盤,賺了第壹桶金。
▲臨猗縣尚品名仕苑小區。
2016 12,億金源向臨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繳納的82萬元工資保障金也被臨猗法院強行拿走。2018年5月27日,臨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證實,這是郝萬吉所為。
根據所獲材料,縣人社局曾於20116年10月和2017年6月兩次致函臨猗法院,反對強制扣發怡錦園的工資保障金。信中寫道,“保障金的所有權暫時屬於人社局,法院從我局的工資保障金賬戶中扣款非常不妥。工資保障賬戶專款專用,只能用於支付拖欠職工(包括農民工)的工資。”
幾經爭執,工資押金還是被拿走了。
涉案團夥成員被控收取“保護費”
除涉足房地產外,郝萬吉實際控制的山西安浩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浩保安”)由其工作人員經營。
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4 11月,註冊資本200萬元。石曉波,公司經理,股東之壹,同時擔任陜西韓傑實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執行董事..韓傑實業的註冊地址是臨猗雙塔北路1825號,是郝萬吉開發的老年公寓所在地。此外,史曉波也在今年4月25日臨沂警方發布的通緝令懸賞名單中。
蔣曉輝說,2015年初,安浩的保安到怡錦園工地收保安費。“他說只要有人鬧事,郝萬吉就會派人來擺平。每年安全費65438+萬,平時沒人送。”蔣曉輝說,保安費其實就是“保護費”。“公司不想惹麻煩,只賠了5萬元。”
怡錦園2016被法院查封的時候,郝萬吉跟蔣曉輝提到了保安費。“他說妳還欠我們5萬的安全費用。先交5萬塊錢再去上班。”蔣曉輝回憶道。
和郝萬吉打交道多年,蔣曉輝對他的印象是霸道。“我常年光頭,身高壹米八,給人很橫的感覺。他開別克商務車上班,從來不掛車牌。”
2016怡錦園被查封後,引發業主和討薪農民工群體性事件。為解決問題,臨猗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召集開發商與住建局、信訪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召開協調會,郝萬吉代表法院出席。
會上,蔣曉輝表示,事情的起因是法院沒有依法辦事。”還沒說幾句,郝婉姬就拍了拍桌子,打不開了。他摔門走了。”
據接近運城政法系統的人士透露,郝萬吉的囂張在臨猗法院是很有名的。2015郝升任副院長後,運城政法系統領導到臨沂法院視察,在法院制作的歡迎牌上,郝萬吉排在其他三位副院長之後。"他當場扔掉了歡迎卡。"
同樣被認為傲慢的還有與郝萬吉關系密切的法警劉濤。
2065 438+08 5月20日,臨猗農民侯立剛向劉濤反映,兩年前執行哥哥宅基地糾紛案時,未出示任何手續,將76歲的母親推至昏迷狀態。在與劉濤爭吵後,侯立剛把他的母親送到了醫院。在醫院門口,劉濤帶著十幾個人毆打侯立剛,隨後臨沂法院以“妨礙司法人員執行公務”為由,對侯某行政拘留15天。“當時我身上有600多塊錢。當我被拘留時,錢被劉濤沒收了。他說是滯留費。”侯立剛說。
從看守所出來後,侯立剛將上述經歷發布在網上,有人將帖子標題改為《臨沂法院郝院長給我壹個說法》。不久,侯立剛接到了郝萬吉的電話。“他說妳趕緊把帖子刪了。妳信不信,我給妳辦!”侯立剛說。
據媒體報道,郝萬吉被帶走後不久,臨猗縣公安局將法警劉濤從法院帶走。
據此前媒體報道,郝萬吉專案組的壹份懸賞通告顯示,4月26日淩晨,郝萬吉團夥壹名成員曾將壹把長約80厘米的槍扔進黃河。公安局為此懸賞2萬元。
臨沂法院此前在北京時間向媒體提供的《新聞通稿》稱,郝萬吉剛滿1983,16歲,進醫院做打字員。兩年後入伍,義務兵兩年多後退伍,65,438+0988年9月,從助理審判員重新安置回法院。2015 11月,晉升副總裁。
5月30日,臨沂法院新聞發言人告訴我,采訪要經過運城中院政策研究室的批準。運城中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姚運興表示,郝萬吉壹案目前處於偵查階段,不方便接受采訪。臨猗縣公安局宣教部負責人也表示,案情嚴重,宣傳部門目前對此壹無所知。
聽到郝萬吉被抓的消息,正在高鐵上的韓曉芳哭了。學校已經爛了十幾年了,校園裏的雜草已經有壹米多高了。
這壹次,她覺得黎明真的近了。
知法犯法。
消息來自鳳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