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級工會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合理配備並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三、工會機關、基層工會和事業單位要明確資產管理部門,指定專(兼)職人員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對所管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負責。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其工作調動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四、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建築物、專用設備、壹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其它固定資產。
1、房屋及建築物:指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生產經營用房、倉庫、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築物包括道路、圍墻、水塔、雕塑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等;
2、專用設備: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醫療器械、文體事業單位的文體設備等;
3、壹般設備: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設備、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家具等;
4、文物和陳列品:指古玩、字畫、紀念品、裝飾品、展品、藏品等;
5、圖書:指圖書館(室)、閱覽室等的圖書、資料等;
6、其它固定資產: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項內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