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紮克1799年5月20日生於法國中部的圖爾城。15歲隨父母遷居巴黎。17歲入法科學校就讀,課余曾先後在律師事務所和公證人事務所當差,同時旁聽巴黎大學的文學講座,獲文學學士銜。20歲開始從事文學創作,以筆名發表過許多不成功的劇本和小說。為維持生計,1825-1828年期間先後從事出版業和印刷業,皆告失敗,負債累累。經過探索和磨煉,巴爾紮克走上現實主義文學創作道路。1829年出版的長篇小說《最後壹個舒昂黨人》,初步奠定了在文學界的地位。1831年發表的長篇小說《驢皮記》為他贏得聲譽,成為法國最負盛名的作家之壹。他早有把自己的作品聯系成壹個有機整體的設想。1841年他在但丁《神曲》的啟示下,正式把自己作品的總名定為《人間喜劇》並在《“人間喜劇”前言》中宣稱要做社會歷史的“書記”;認為社會環境陶冶人,因此應著力於“人物和他們的思想的物質表現”;要求作家具有“透視力”和“想象力”;註重對地理環境和人物形體的確切描寫。從1829-1849年,巴爾紮克為《人間喜劇》寫出了91部作品,包括長篇、中篇、短篇小說和隨筆等,分為《風俗研究》、《哲學研究》和《分析研究》三個部分。長篇小說《歐也妮·葛朗臺》(1833)、《高老頭》(1834)、《幻滅》(1837-1843)、《農民》(1845)、《貝姨》(184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