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幣是舊中國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的貨幣,無法與人民幣進行兌換。
法幣流通時期,各金融機關和民間儲藏之白銀、銀元統壹由中央銀行收兌,同時規定法幣匯價為1元等於英鎊1先令2.5便士,由中央、中國、交通三行無限制買賣外匯,是壹種金匯兌本位制。
抗日戰爭爆發後,政府實行外匯統制政策,法幣成為紙幣本位制貨幣。限期收回其他紙幣。並且規定壹切公私款項必須以法幣收付,將市面銀圓收歸國有,以壹法幣換銀圓壹元。
法幣初期與英鎊掛勾,可在指定銀行無限兌換。1936年國民政府與美國談判後,由中國向美國出售白銀,換取美元作為法幣發行的外匯儲備,法幣改為與英鎊及美元掛鉤。
擴展資料:
法幣改革的背景:
英、美在中國法幣改革過程中,為了各自利益勾心鬥角,展開爭鬥,其鬥爭結果對法幣改革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而日本希望中國永遠處於貧窮落後狀態中,它反對中國的任何革新舉措,對法幣政策自始至終抱著破壞和敵視的態度。
幣改前夕,日本在白銀風潮中推波助瀾,采取種種卑鄙的手段,妄圖徹底破壞中國的金融貨幣體系,同時對南京國民政府打拉兼施,采取“中日提攜”與“武力分離”的兩面政策,企圖以此來排擠英、美在華勢力,進而完成對中國,首先是對華北的經濟控制和侵占。